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060700762
预算金额925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10607007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圳亚华医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实训中心实训设备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607007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护理病床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加厚加固床架,加厚铝合金护栏2.起背角度:0~75o3.屈腿角度:-55~20o4.翻身角度:0~45o5.产品尺寸:205×90×53cm6.床面尺寸:200×90cm7.配件:床垫、餐桌、护栏、脚轮、床头、床尾、便盆、洗头盆、输液架1229976
2 床头柜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尺寸:450×420×750(定制)2.净重:≤11KG3.颜色:蓝色124176
3 不锈钢双抽屉治疗车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双层双抽屉2.产品尺寸:66cm×44cm×86cm(定制)3.材质:304不锈钢一体钢板4.万向静音轮,可刹车1217400
4 洗衣机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能效等级:一级能效2.洗涤容量:10~20KG3.类型:滚筒4.电机类型:变频5.排水类型:上排水22996
5 皮内注射手臂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功能要求:1.手臂可提供不少于45个部位进行皮试练习,其中四个部位有不同等级红色皮丘。2.如果液体注射正确,皮肤上就会出现一个皮丘,抽出液体后这个皮丘就会消失。3.每个位置可以进行几百次注射练习。4.每个手臂模型需配1个注射模块。4838304
6 高级心肺复苏模型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系统主要功能: 模拟人在培训时间内可利用现有的资源办公电脑进行软件安装即可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退出软件光盘即可用于其它日常办公用途。 2.生命特征模拟:瞳孔及颈动脉的变化;气道开放。3.CPR心肺复苏:根据最新国际心肺复苏指南标准设计,可进行人工呼吸和心外按压,全程中文语音提示。标准的气道开放,实时操作曲线显示,对正确和错误的操作语言提示,统计数据打印成绩,可选择训练和考核方式。4.学院管理:操作统计报告记录及回放,练习及考核。 5.标准套配置: 高级复苏全身人体模型一具、豪华手拉推式人体硬塑箱一只、电脑、CPR安装软件一套、电源适配器一套 、复苏操作垫一条、屏障面膜一盒、可换肺囊装置四套、可换面皮一只、提供最新国际心肺复苏指南标准的操作指南光盘1盘、现场急救常用技术使用手册 1 本、使用说明书一本、保修卡、合格证。157800
7 平板床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适用人群:通用200*90cm2.带床垫、床头柜3.材质:304不锈钢4.单人11780
8 脚踏凳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产品尺寸:≤47cm×22.5cm×23cm2.配置防滑脚垫3.净重: 1kg±0.2kg4.材质:304不锈钢11500
9 翻身床(电动)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三折整体翻身,带乳胶床垫2.功能:0~20o自动翻身功能3.动起背角度:0~80o4.电动抬落腿角度:-55~35o5.电动左右翻身角度:0-40o6.带餐桌板,吊架,护栏;带遥控操作系统149000
10 微量可调移液器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六支2.量程:0.1~2.5 μL,0.5~10 μL,2~20 μL,10~100 μL,50~200 μL,100~1000μL 各一支11450
11 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探测器:G-M计数管。2.测量范围:剂量率:0.01μSv/h~15mSv/h;(可选0.01μSv/h~150mSv/h);累积剂量:0.00μSv~9.99Sv3.测量精度:0.01~1000μSv/h≤±5%4.能量响应:≤±30%(48Kev~3.0Mev,137Cs)5.灵敏度:≥35CPS/mR/h212800
12 气管插管模型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功能特点:1.可进行口腔、鼻腔气管插管的训练操作与教学演示。2.进行口腔、鼻腔气管插管的训练操作时:正确操作插入气道,有电子显示及语音提示功能;供气使双肺膨胀,并注入空气到导管气囊固定导管。3.进行口腔、鼻腔气管插管的训练操作时:错误操作插入食道,电子显示及报警功能。供气使胃膨胀。4.进行口腔、鼻腔气管插管的训练操作时:错误操作使喉镜造成牙齿受压,有电子显示及报警功能。5. 观察对比一侧正常与另一侧散大之瞳孔。6.指示环甲膜穿刺部位。421600
13 大气采样器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技术指标1.采样流量 量程(0~1.0)L/min精度 0.001L/min2.采样时间 99h59min内任意设置3.流量计前温度量程(-55~125)℃精度0.1℃4.流量计前压力量程(-20~0)kPa精度0.01kPa 5.大 气 压(50~130)kPa6.仪器噪音≤55dB(A)544500
14 皂膜流量计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测量精度:△Q±1%2.重复性:<0.5%3.流量精度:0.1ml/min4.时间精度:0.1S(内部计算精确到0.01S)5.集传感器、皂膜管、电路系统与一体,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14500
15 风速仪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风速测量量程:0.05~30.0m/s;2.风速测量误差:0.05~5.00m/s:±(4%U+0.2)m/s;5.0~30.0m/s:±(4%U+0.3)m/s。3.风温测量范围:-10~50℃;风温测量精度:±2℃;59250
16 温湿度计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温度:-30℃~85℃2.湿度:0%RH~100%RH3.精确度:温度:±1℃(±1.8°F);湿度:±3%RH(在25℃时,20~80%RH)±5%RH(在25℃时,80~100%RH)4.分辨率:温度:0.1℃/0.1°F湿度:0.1%RH513900
17 实训长木凳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长宽高,150×21×42cm(定制)2.材质:实木3011940
18 储物架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长宽高,120cm×40cm×200cm(定制)2.材质:304不锈钢3.附加功能:高度可调节,可拆卸4.单层最大承重:100~200kg95040
19 紫外线治疗仪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适用类型:皮肤病治疗2.适用部位:全身3.配置清单:治疗仪,护目镜22996
20 超声波治疗仪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便携式机型,3.5寸彩色液晶显示加键飞梭操作2.仪器配有个手持移动式1MHz探头3.输入功率:100VA4.额定输出功率:5W±20%5.有效声强:≤3.0W/cm26.波束类型:准直型7.波束不均匀系数:≤8.08.十种占空比:10%~可调,步进为10%9.治疗时间:≤30分钟10.输出模式:9档脉冲模式和连续模式2297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1678481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陆拾柒万捌仟肆佰捌拾壹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小写:¥1678481.00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陆拾柒万捌仟肆佰捌拾壹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全部交付完毕。

3.2 履行地点: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内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负责将所有的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现场交付给甲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4936.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354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余款3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所有设备正常运行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深圳亚华医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7705794494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5.2.1 质量标准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本合同以及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4)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乙方须保证其销售的货物不存在权利瑕疵。若存在权利瑕疵,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损失、赔偿款项、诉讼费、律师费)。

5.2.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4)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乙方须保证其销售的货物不存在权利瑕疵。若存在权利瑕疵,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损失、赔偿款项、诉讼费、律师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原则上以采购文件规定为准

(2)采购文件中的未尽事宜,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在校运营期间,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规定。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2.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售后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售后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二十(2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除了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外,甲方还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的合同价款。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乙方须按照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一(0.1%)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售后服务期间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第三方购买售后服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2年6月13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本项目整体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投标的主要产品:3D数字整形美学套件、美容假体模型、生物理疗仪、3D数字人体容貌扫描套件、耳蜗电图仪质量保证期3年),自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

(2)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亚华医美将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在疫情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联系人易工,电话13392836123,7*24小时随传随响。

(3)本合同关于合同价款支付批次以及支付时间按照第4.1条的约定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湘江新区香山大学城岳宁大道6号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B座1901
法定代理人: 吴敏泉 法定代理人: 田亚华
委托代理人: 陈劲青 委托代理人: 易晓光
电话: 0731-84015934 电话: 0755-27210948
传真: 0731-84015902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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