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锦•新同缘建设项目正式用电10kV外电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龙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4
公告正文

兴锦•新同缘建设项目正式用电 10kV 外电工程施工比选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锦•新同缘建设项目正式用电 10kV 外电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成都兴锦城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锦•新同缘建设项目正式用电 10kV 外电工程,施工内容包括:电缆部分:高配 进线主供选用:ZA-YJV22-8.7/15-3X400mm2 共计约 700 米,备供选用:ZA-YJV22-8.7/15-3X400mm2 共计约 440 米;土建部分:新光华路沿街扩建 4 孔排管约 20 米、指挥街过街新建 4 孔过街拉管约 80 米,指挥街沿街扩建 4 孔排管约 40 米,新建街沿街扩建 4 孔排管约 40 米。
部分原有电力检查井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锦•新同缘建设项目正式用电 10kV 外电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锦•新同缘建设项目正式用电 10kV 外电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3.1.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 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 截图。3.1.4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书(须为注册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3.1.5 财务 要求:无财务要求。3.1.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 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的配电工程施工 业绩)。3.1.7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 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参加比选的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 的能力。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参与上述任 1 个标段
比选活动,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3 年 05 月 12 日至 2023 年 05 月 16 日(法 定假日除外)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通 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1)线上方式:将报名资料(详见第 4.2 条)扫描 件发送至邮箱 3337561796@qq.com),比选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 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2)线下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 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1 楼)持下列资料(详见第 4.2 条)。(3)比选 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4.2 报名资料要求:(1)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 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此项采用线上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的需提供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文件的不需要提供此项资料;(2)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3)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注: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 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②通过线上 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应在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比选申请人接收比 选文件的指定邮箱。③本次比选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 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4.3 比选人不提供除 4.1 条以外的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4.4 比选人不 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 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1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 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1 楼)会议室
七、其他
兴锦•新同缘建设项目正式用电 10kV 外电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兴锦•新同缘建设项目已由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9-510104-47-03-344255】FGQB-005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兴锦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成都兴锦城建设有限公司。现对 该项目正式用电 10kV 外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锦•新同缘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开街、东丁字街。
2.3 建设内容:兴锦•新同缘建设项目正式用电 10kV 外电工程,施工内容包括:电缆部分: 高配进线主供选用:ZA-YJV22-8.7/15-3X400mm2 共计约 700 米,备供选用:ZA-YJV22-8.7/15-3X400mm2 共计约 440 米;土建部分:新光华路沿街扩建 4 孔排管约 20 米、指挥街过街新建 4 孔过街拉管约 80 米,指挥街沿街扩建 4 孔排管约 40 米,新建街沿街扩建 4 孔排管约 40 米。部分原有电力检查井改造。
2.4 计划工期:61 日历天。
2.5 比选范围:本项目正式用电 10kV 外电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电力部分、土建部分、部分 原有电力检查井改造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合格、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 复和保修等。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电气工程、土建工程等 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2.6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最新的相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四川省、成都市相关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
3.1.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4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 为注册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1.5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 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 额不低于 200 万元的配电工程施工 业绩)。
3.1.7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参加比选的情形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参与上述任 1 个标段比选活动,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3 年 05 月 12 日至 2023 年 05 月 16 日(法定假日除外)上 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线上方式:将报名资料(详见第 4.2 条)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337561796@qq.com),比选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
(2)线下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 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1 楼)持下列资料(详见第 4.2 条)。
(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资料要求:
(1)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此项采用线上报名 并获取比选文件的需提供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文件的不需要提供此项资料;(2)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3)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注: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②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应在经 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比选申请人接收比选文件的指定邮箱。③本次比 选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 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4.3 比选人不提供除 4.1 条以外的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 05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 时代中心 1 号楼 21 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兴锦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菱窠路小雅巷 17 号
联 系 人:龙女士
电 话:028-84517666
比选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1 楼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028-6304773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兴锦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菱窠路小雅巷 17 号
联 系 人:龙女士
电 话:028-845176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1 楼
联 系 人: 田女士
电 话: 028-6304773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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