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平台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29.3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010300020
预算金额29.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平台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201030002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珠海远光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平台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01030002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平台项目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详见附件 1 293500
 合计金额小写: 293500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平台项目

包号:/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项目分析与设计

设计费

项目业务需求及技术对接调研及分析、方案编制及沟通等、界面原型设计、交互体验设计、系统架构及业务功能逻辑设计、数据库及程序设计

40,000

1

40,000

-

2

软件功能研发

研发费

项目软件功能研发

207,500

1

207,500

-

3

系统测试上线部署调试

测试费

项目系统测试上线部署调试

14,000

1

14,000

-

4

系统试运行及优化完善

系统优化费用

项目系统试运行及优化完善

20,000

1

20,000

-

5

实施推广

实施费

系统实施推广、培训及操作手册编写

12,000

1

12,000

-

6

售后运维保障

运维费

质保期内免费维保,质保期过后按本项目合同价格(10%至15%)收取(每年),具体待和业主单位协商

0

2

0

-

7

合计

293,5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1-18 —— 2020-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完成系统上线部署运行及终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8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5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本项目系统运行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金额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珠海远光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44050164933509008888)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整套业务系统的完整性,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满足现行标准、规程、规范要求,通过技术审查。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贰年(自服务成果交付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技术服务要求免费服务。

4、项目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程序客户方定制开发源代码、使用说明书。

5在本项目履行期间该系统开发所产生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归双方所有。对于在签署本合同前或在本项目范围外由乙方或其他第三方创作或被许可给乙方的任何作品或系统/软件以及对其所作的任何后续修改(简称“已有作品”),其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仍属于乙方或第三方。但只要已有作品构成任何交付作品的一部分,甲方即拥有使用此类已有作品的永久许可。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简易方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需经甲方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试的技术参数必须达到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系统的开发。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售后服务。

3、乙方对在软件技术开发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

4、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项目系统的软、硬件环境技术需求,协助甲方完成所需的系统软、硬件配置方案的确定和实施工作。

5、乙方应制订相关培训计划和考核方案,在配合甲方实施培训后,应通过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其他应用系统与项目系统数据接或整合访问的工作。在年的免费维护期内,这配合协助服务也视同维护服务免费提供;在免费服务期外,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同样内容的服务,但可以视具体情况收取一定费用。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开发工作,及时提供乙方开发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8、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9、甲方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向其提供的技术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予以保密,不得将上述技术和技术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不得将上述技术资料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10、乙方的验收、确认等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确认等请求,应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确认工作,验收、 确认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否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验收、确认请求。

7.违约责任

1、如纯属甲方单方面原因,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__0.1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纯属乙方单方面原因,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完成开发,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0.1__%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所收款项。

3、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本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累计最高限额为本合同的总金额。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合同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和谅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138号 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其他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675(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理人: 张志军 法定代理人: 向万红
委托代理人: 伍悦 委托代理人: 林键燃
电话: 0731-88175049 电话: 0756-6298888
传真: 0731-88175049 传真: 0756-339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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