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棋盘山风景区经营权转让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2-01740 项目名称:棋盘山风景区经营权转让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80000 最高限价(元):19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棋盘山风景区经营权转让实施方案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和工作计划,完成项目推进所面临的关键问题研究,完成财务测算分析,经营权转让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编制,经营权转让协议编制等工作。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具体咨询服务工作事项涉及项目全流程,包含服务事项多,具体如下所示: (一)风景区资产债务优化 对风景区资产运营情况开展摸底,分析存量债务优化的可行性,指导委托方进行存量资产债务的优化调整。 (二)风景区经营权转让咨询,主要包括: 1. 尽职调查 编制项目所需资料清单;向相关部门调研访谈;制定项目具体工作计划等。 2. 开展关键问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 1)现有经营权的处理; 2)如何合理划定经营权涵盖合作范围边界; 3)如何确定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价格和收取方式; 4)未来项目经营权的处理。 3. 财务测算分析 合理设定项目主要的假设条件;搭建财务模型;开展财务测算;进行敏感性分析等。 4. 经营权转让方案编制 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及概述,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进度,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项目可行性及经营权转让可行性论证;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政府承诺和保障;经营权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要求,以及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应当明确的其他事项。 5. 组织方案评审与方案完善 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底层资产的合规性、会计的处理以及税务筹划等财税审计方面的符合性进行审核,就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提供建议,并修改完善。 6. 经营权转让协议编制 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内容;经营方式、区域、范围和期限;如成立项目公司,明确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等;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以及相应的维护和更新改造;监测评估;投融资期限和方式;收益取得方式,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调整程序;履约担保;经营期内的风险分担;提前终止及补偿;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7. 协助完成经营权转让项目采购 主要包括协助起草采购文件;协助拟定采购工作计划;协助完成采购结果确认及协议签订等工作。
三、服务要求: 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工作成果标准清晰有据、资料全面完整、结论客观实际。 四、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完成经营权转让并与经营权受让方签订相关转让协议为止。 五、服务标准: 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及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完成经营权转让并与经营权受让方签订相关转让协议为止(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森林路88号 联系方式:024-88051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诚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东路27号11门丽湾国际 联系方式:024-31313231 邮箱地址:SYCSXM@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仙岛路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诚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2449980000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铮、张春艳 电 话:024-31313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