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101江夏区栗庙路至梁子湖大道段改(扩)建工程及S101江夏区梁子湖大道至纸贺公路段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5
金额
465.3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dz044
预算金额465.34万元
招标联系人柯佳星136598299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小英138071848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S101江夏区栗庙路至梁子湖大道段改(扩)建工程及S101江夏区梁子湖大道至 纸贺公路段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DZ<2024>04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一、招标条件 本S101江夏区栗庙路至梁子湖大道段改(扩)建工程及S101江夏区梁子湖大道至纸贺 公路段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5.34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江夏经发投智慧城市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S101江夏区栗庙路至梁子湖大道段改(扩)建工程及S101江夏区梁子湖大道至 纸贺公路段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S101江夏区栗庙路至梁子湖大道段改(扩)建工程及S101江夏区梁子湖大道至纸 贺公路段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其唯一授权的 省级分公司:1)保险公司总公司投标的:持有有效的业务范围包含财产险及责任险的保险 许可证、营业执照;2)保险公司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投标的:总公司持有有效的业务范 围包含财产险及责任险的保险许可证、营业执照省级分公司持有有效的业务范围包含财产 险及责任险的保险许可证、分公司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完整劳动合同、提供个人 近三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网上可查); (3)近五年(2019年10月起至今)投标人一级法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至少承接过一项拥有 首席或独家承保的类似工程项目经验,需提供保单扫描件或保险协议或抄件,以起保时间为 准; (4)投标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 标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在信 用中国网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须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须加盖公章)3)自然人 获取的,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须盖手印)。售价:500元,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御景名门1号楼21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御景名门1号楼2101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S101江夏区栗庙路至梁子湖大道段改(扩)建工程及S101江夏区梁子湖大道至纸贺公路段 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09号御景名门1栋2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 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DZ<2024>044 2、项目名称:S101江夏区栗庙路至梁子湖大道段改(扩)建工程及S101江夏区梁子湖大 道至纸贺公路段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465.34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6、保险期限:1095日历天,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中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项目,对于小微 企业评审时价格扣除比例按采购文件执行,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 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市江夏经发投智慧城市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邬树村德锐大厦 联系人:柯佳星 电 话:13659829900 电子邮件:38158096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09号御景名门1栋2101室 联系人: 孙小英、龚咏梅、缪辉、刘元胜 电 话:13807184812 电子邮件: 63295634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龚咏梅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自/孟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