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货物-房建]哈加孵化器综合体项目立体停车系统项目
金额
44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17/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0115g17027(ceitcl-hl-qtgc-170620
预算金额444万元
招标联系人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451-51937111
标书截止时间2017/06/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 目: 哈加孵化器综合体项目立体停车系统项目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企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公告时间: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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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加孵化器综合体项目立体停车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CS0115G17027(CEITCL-HL-QTGC-1706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加孵化器综合体项目已由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哈经开委发[2014]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企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立体停车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加孵化器综合体项目立体停车系统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南工业新城东至哈南十一路、南至哈南第十二大道、西至哈南九路、北至规划用地界限。
2.3招标范围:立体停车系统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以及后期维护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招标规模:240个车位,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合同估算价:约为444万元。
2.6交货期: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到现场;安装期为接到甲方通知60日内安装完毕。
2.7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8合同包划分:共一个合同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3000万人民币。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许可类型是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须包含PSH型升降横移类(许可资质不低于五层)、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近五年(2012年06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具备5项单项合同车位数200个车位及以上的升降横移类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
3.3提供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中认证范围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安装)、维修。
3.4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5本次招标限国内品牌(不接受合资、外商独资企业报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8投标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3.9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月 19日至 2017 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投标登记区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 00 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登记时提供)(原件);
(2)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提供);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投标登记处领取);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2)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原件及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http://www.kfq.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企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联 系 人:鲁先生
招标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5193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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