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隆回县2024年病媒生物(除“四害”)防制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隆回财采计[2024]000096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文娟0739-869916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隆回县2024年病媒生物(除“四害”)防制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0日
项目概况
隆回县2024年病媒生物(除“四害”)防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即隆回县桃洪东路180号(恒福.翰锦苑小区)南大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 03 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2024年病媒生物(除“四害”)防制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3、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4]000096
4、采购代理编号:HGZC-CG-2024-014(SY)
5、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9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合同定价方式:  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01
隆回县2024年病媒生物(除“四害” )防制服务
灭鼠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
900000.00
900000.00
 
¨
 
¨
灭蟑服务
灭蚊服务
灭蝇服务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供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单独提交,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07月03 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即隆回县桃洪东路180号(恒福.翰锦苑小区)南大门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4 年06 月20 日起至 2024 年06 月27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 15:00~17:00,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即隆回县桃洪东路180号(恒福.翰锦苑小区)南大门 )领取磋商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7月03 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拒收。
2.磋商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07月03 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即隆回县桃洪东路180号(恒福.翰锦苑小区)南大门 )。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2)地  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1号
(3)联系人:蒋先生                       
(4)电  话:18173977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隆回县桃洪东路180号(恒福.翰锦苑小区)南大门
(3)联系人: 刘文娟;杨俊莲(项目负责人)                      
(4)电  话:0739-8699169/15211903823
(5)邮  编:422200
3、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隆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0739—8247691/8187572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  中型¨ 小型¨  微型¨
 ¨ 本 公 司 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 电子卖场 ,遵 守《 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 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与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获取磋商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填写前应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的相关规定。
3、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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