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平区水南街道岭炳洋等3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金额
74.4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020701800477001
预算金额74.47万元
招标联系人万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女士1302496186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31
公告正文
延平区水南街道岭炳洋等3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水南街道岭炳洋等3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南农【2022】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拔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延平区水南街道岭炳洋等3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74474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项目建设标牌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同时做好验收当年项目区的种植管护工作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4474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根据延建办[2022]21号文【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预选承包企业名录《市政工程序列》内的企业或根据延水利[2022]5号文【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延平区水利建设小规模工程项目诚信企业名录的通知】,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2022年度延平区水利建设小规模工程项目诚信企业名录内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若投标单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投标单位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单位(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6、根据延政文(2021)94号文《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关于建立区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实施意见的通知》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8日 09:00:002022年8月31日 09: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0日17:30:00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或②银行保函形式、或③电子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现场开标会,但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3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横排路152,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20906314,传真:/

联系人:万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延平区南福路201001(御品建材城楼上),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024961860,传真:/

联系人:宋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黄金大厦4618B

联系电话:0599-616165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附件: 电子印章授权书.jpg 电子印章授权书.jpg 招标控制价.pdf 招标控制价.pdf 招标正文.doc 招标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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