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沧州伟冠电气有限公司机箱机柜、罩式外壳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机箱机柜、罩式外壳加工生产项目
工程选址:河北省沧州市南皮经济开发区东区乌马营工业园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租赁现有车间进行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500m2。拟购置剪板机、液压机、折弯机、喷漆生产线一条、铝氧化线一条等主要及辅助设备50余台套;该项目原材料为铁板、铝型材、不锈钢板等材料,利用原材料、切割、液压、折弯、喷漆、铝氧化、检验、组装、成品等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机箱机柜10000套、罩式外壳10000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州伟冠电气有限公司公司
通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南皮经济开发区东区乌马营工业园
联系人:林伟 电话:13932793085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通过附件下载: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192Cy6ovIZHJmsRgi9LMQ 提取码:sbsf。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UC7u7GhMsyki6OjFHiSeg 提取码:61n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时间为5个工作日。
沧州伟冠电气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