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答疑澄清公告
金额
13.7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3(nh)wz0267
预算金额13.73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工0757-863099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3-12-27
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3(NH)WZ0267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3年 12 月 11 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的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028,578.47(元)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905,062.10(元)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7,028,578.47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7,349.2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为¥  /  元。
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安全生产费用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2、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在招标人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综合单价上限范围内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改变下面规定的金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税金须按下列规定的费率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税金
1
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
9%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1
装饰装修工程
68,336.61
2
强弱电工程
13,326.00
3
消防工程
19,334.67
4
通风空调工程
12,926.54
5
美工布展工程
23,425.39
6
展示设备工程
 
7
展示视频内容及互动软件工程
 
合计
137,349.21

 
 
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5,905,062.10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7,521.5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为¥  /  元。
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安全生产费用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2、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在招标人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综合单价上限范围内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改变下面规定的金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税金须按下列规定的费率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税金
1
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
9%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1
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类
97521.54
2
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采购类
 
合计
97521.54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上限价”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上限价”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资料文件。
 
三、根据《九江镇建设工程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规定》(江府办〔2023〕28号)有关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隐蔽工程内容做好施工影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资料。
 
四、因招标文件已作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最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编制,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7号南舜广场11座2栋10楼1001单元
联系人:吴工
联 系 人:沈工、陈工
联系方式:0757-81862012
联系方式:0757-86309986

 
2023年12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