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政府采购品目:食材配送服务
因上面表格内的“规格型号”内容系招标公告中粘贴,有明显错误,线上不能作修改。经双方协商,将上表格内的“型号规格”内容修改如下,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1、甲方通过电话、书面、微信或传真等方式,将需要采购的食材品类、数量等采购清单通知乙方,乙方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甲方供货及配送。 2. 送货质量: 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残留不能超过国家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 鲜肉类及禽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 海鲜、水产品必须鲜活; 粮油、副食(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调料品由正规厂家生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的,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 按时足量送货:乙方应保证每天早晨七点之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周星期五下午16:00前按时将下周市场能提供的菜品种类及价格报送至甲方,双方确定供货价格,乙方按照甲方下单的菜品种类和数量,按时足量送货。 若未按时送货,或送货质量达不到要求,影响甲方正常开餐,每次按当天送货的全部菜款的10%作为误餐赔偿费,直接从应结算的菜款中扣除。4.退换货处理: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甲方要求退换货,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退换到位。 5.甲方临时加货处理 当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乙方要尽力确保供货,以使甲方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甲方附近市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6. 接到甲方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甲方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 7. 在供货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8. 乙方每天向甲方提供各类货物检测检验报告。9.具体送货要求及价格确定、结算方式等可由双方协商签订线下补充合同。
数量单位:1批
折扣率:双方根据市场食材供应价格协商确定每周食材价格,在此基础上按95%折扣率进行结算。
运输方式:由乙方采用专业配送车辆免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每天上午 7:00 之前将甲方所预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一)、肉类及其副产品类(含猪、牛、羊类、冻品类)
1、要求如下:
1)采购方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
(1)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者修改本协议;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
(2)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为双方约定的有效送达方式(包括诉讼、执行等文书的送达),如需改变,需提前告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