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池县五蛟镇刘家湾村贺沟沟口桥梁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4.06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交易编号:WJZ-2024-013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华池县五蛟镇刘家湾村贺沟沟口桥梁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池县五蛟镇刘家湾村贺沟沟口桥梁建设项目已由华发改发〔2024〕305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刘家湾村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WJZ-2024-013
2.2项目名称:华池县五蛟镇刘家湾村贺沟沟口桥梁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五蛟镇刘家湾村。
2.4 工程内容:本项目新建漫水桥1座,1-13米,桥面宽度5.5米,桥面铺装14cm C40水泥混凝土,桥梁连接线3米,设置禁令标志4块,警告标志2块等。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2.5 资金来源:刘家湾村村集体资金
2.6 招标范围:全部建设工程内容。
2.7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28日。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无。
2.10 招标控制价:54066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或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 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 参与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22日8时30分至 2024年12月24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 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2024年12月24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于 2024年12月25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
7.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华池县五蛟镇中街1号
联系人:王建楠
联系电话:15294466885
2024年12月21日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华池县五蛟镇刘家湾村贺沟沟口桥梁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王建楠 | 联系电话 | 15294466885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2-22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24 18:00:00 |
采购单位 | 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华池县五蛟镇刘家湾村贺沟沟口桥梁建设项目 | WJZ-2024-013 | 工程-施工 | 540661.0(元) |
公告内容
华池县五蛟镇刘家湾村贺沟沟口桥梁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池县五蛟镇刘家湾村贺沟沟口桥梁建设项目已由华发改发〔2024〕305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刘家湾村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WJZ-2024-013
2.2项目名称:华池县五蛟镇刘家湾村贺沟沟口桥梁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五蛟镇刘家湾村。
2.4 工程内容:本项目新建漫水桥1座,1-13米,桥面宽度5.5米,桥面铺装14cm C40水泥混凝土,桥梁连接线3米,设置禁令标志4块,警告标志2块等。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2.5 资金来源:刘家湾村村集体资金
2.6 招标范围:全部建设工程内容。
2.7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28日。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无。
2.10 招标控制价:54066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或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 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 参与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22日8时30分至 2024年12月24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 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2024年12月24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于 2024年12月25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
7.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华池县五蛟镇中街1号
联系人:王建楠
联系电话:15294466885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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