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发区金穗路片区污水排放及相关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8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71200014
预算金额3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巩工025-685582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71200014
项目名称: 开发区金穗路片区污水排放及相关保障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开发区金穗路片区污水排放及相关保障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SZH2024062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8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开发区金穗路片区污水排放及相关保障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区金穗路片区污水排放及相关保障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 开发区金穗路片区污水排放及相关保障项目;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7-23 14:30
开标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扬子江大道399号海峡城海峡云谷4栋206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其他
1、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自行考察。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5、工期:90日历天。6、施工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污水管道工程、顶管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7、最高限价:3873135.04元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文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9、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10、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兰花路8号
联系人:
巩工
电话:
025-6855821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扬子江大道399号海峡城海峡云谷4栋508
联系人:
周工
电话:
1771240859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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