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3013520231401
二、合同名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项目的合同
硬件设备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31027137731-00045881
四、项目名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建国中路22号
联系方式:18917700665
供应商(乙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宏伟(男)
地址:
联系方式:021-241788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项目硬件设备
数量: 1.00
单价(元): 3723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服务要求: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
服务标准: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2.合同金额(元):
3723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项目的合同 硬件设备(11N002430135202314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