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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序号:景招B[2022]187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的建设项目双后岗二期农民安置小区绿化工程(王木坑、滩岭区块硬化、绿化)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批复文件:景发改投资[2017]35号、景发改投资[2015]124号、景大搬快聚办[2022]6号,建设资金财政补助已落实,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发包方式招标。
二、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双后岗。
(2)建筑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绿化,花池,树池,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侧石,水沟,沉砂池,青石栏杆,挡墙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5)质量要求:合格
(6)工程招标控制价:3091441.00元(其中含税暂列金147211.00元,不下浮)
(7)下浮率范围:5.0%-9.9%。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地在景宁县(含丽景园)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2022年11 月8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投标控制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其他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承包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招标会议;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定标方式:两随机中标法
七、开标时间:2022年11 月11日14 时30 分;
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
招标人:招标代理: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 姚亚
电 话:625588 电话:0578-5083626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8 日
招标文件--双后岗二期农民安置小区绿化工程(王木坑、滩岭区块硬化、绿化).doc招标文件--双后岗二期农民安置小区绿化工程(王木坑、滩岭区块硬化、绿化).doc
项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与要求 | ||||
1 | 招标人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 | ||||
2 | 工程名称 | 双后岗二期农民安置小区绿化工程(王木坑、滩岭区块硬化、绿化) | ||||
3 | 建设地点 | 景宁县双后岗 | ||||
4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绿化,花池,树池,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侧石,水沟,沉砂池,青石栏杆,挡墙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 ||||
5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6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7 | 工期要求 | 120日历天 | ||||
8 | 投标人主要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地在景宁县(含丽景园)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 ||||
9 | 工程招标控制价 | 人民币3091441.00元(其中含税暂列金147211.00元,不下浮) | ||||
1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60日历天 | ||||
11 | 定标办法 | 两随机中标法。 | 下浮率区间 | 5.0%—9.9% | ||
12 | 工程合同价的确定 | 工程合同价=(工程招标控制价-含税暂列金)*(1-中标结算下浮率)+含税暂列金 | ||||
13 | 开标 | 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30分;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备注 | ||||
1 |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 合同总价的 2 %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合同或政策性担保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必须符合丽水市相关规定) | ||||
1 | 其中 | 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 | 履约保证金30 % | ||||
1 | 其中 |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 | 履约保证金30 % | 履约保证金30 % | |||
1 | 其中 | 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 | 履约保证金30 % | 履约保证金30 % | |||
1 | 其中 | 未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 | 履约保证金20 % | 履约保证金30 % | |||
2 | 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 按丽水相关规定执行 | |||||
3 | 开工时间 | 收到开工通知后 5 天内 | |||||
4 | 工期提前、延误 | ||||||
4 | (1) | 工期提前奖励标准 | / 元/天 | ||||
4 | (2) | 工期提前奖励限额 | 履约保证金的 / % | ||||
4 | (3) |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 1000 元/天 | ||||
4 | (4) | 工期延误赔偿限额 | 履约保证金的 20 % | ||||
5 | 工程质量保修金 | 工程结算价的1.5% | 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合同或政策性担保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必须符合丽水市相关规定) | ||||
6 | 优质工程奖 | / | |||||
7 | 标化工地奖 | / | |||||
8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详见招标文件 | |||||
9 | 农民工工伤保险金 | 详见招标文件 | 暂列金计入总价,不作下浮 | ||||
10 | 重新招标 | 确定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的开标时间为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日内。 | |||||
11 | 废标 |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
序号 | 事项 |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 备注 | ||
1 | 信息发布 | 招标信息必须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景宁板块的小额项目栏上发布,时间2022年 11月 8日—2022年11月 11日 | |||
2 |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 网上下载:2022年11月8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上发布并供下载。 | |||
3 | 勘察现场 | 不集中组织,自行踏勘 | |||
4 | 投标人提交异议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 提交方式:1、传真:0578-50813332、书面递交:代理机构 | ||
5 | 招标文件澄清 | 投标截止时间前 | |||
6 |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 投标截止时间前 | 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7 |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 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投标企业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承诺书,逾期视为弃权。 | |||
8 | 开标时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9 | 交纳交易服务费 | 按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 | 发中标通知书前 | ||
10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3日 |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11 | 中标通知书 | 公示结束或投诉处理结束后 | 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 ||
12 | 确定为承包人后需提供资料 | 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五副)资料在确定为承包人后3日内提供。 | 详见招标文件 | ||
13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中标人必须先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报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发包人重新组织招标。 | |||
14 | 防疫要求 | 防疫要求:1.严格执行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项目投标;2.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交易中心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立即离开,人员不得聚集。3.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2人。4.疫情未结束之前,开标情况、防疫要求可能会有改变,具体请各投标人关注相关公告。5.项目公告及开标时,如有新的疫情防控防疫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
名称 | 姓名 | 职称 | 岗位证书 | 岗位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 | 承诺月到位天数 | 技术标中的编号 | |||
1、项目经理 | ||||||||||
2、项目专职安全员 | —— | —— | ||||||||
3、项目技术负责人 | 不作要求 | |||||||||
4、项目专职施工员 | 不作要求 | |||||||||
5、项目专职质量员 | 不作要求 | |||||||||
6、项目专职材料员 | 不作要求 | |||||||||
7、项目专职资料员 | 不作要求 | |||||||||
公司分管领导 | ||||||||||
姓名 | 职务 | 办公室电话手 机 |
序号 | 自 查 内 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情况 |
开标必须到场人员 |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 ||
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 ||
本工程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情况 | 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 | ||
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存在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 | 符合有关规定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 符合有关规定 | ||
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情况 | 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