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9050.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lf14102220230828ss001-01
预算金额9050.5万元
招标公司翼城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诚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先生1863467112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102220230828SS001-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立字〔2023〕37号文件和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立字〔2023〕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翼城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县政府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27281㎡,框架结构,一层至三层。其中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占地16641㎡,特勤(城市)消防站占地 8400㎡,三级防控池占地 2240㎡。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5217.15㎡,其中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筑面积283.7㎡,特勤(城市)消防站建筑面积 4933.45㎡。
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新建重载停车场 417㎡,空载停车场1517㎡,停车场综合服务中心(可研名称为停车场办公室及司机休息室)230.4㎡,门卫室 53.3㎡(单座26.65㎡),事故水池 1200m³,初期雨水收集池 350 m³,雨水监控池250 m³,围墙 500m,道路及场地硬化 5300㎡,绿化8748.35㎡以及室外工程等;购置相关设备等。
特勤(城市)消防站:
消防站执勤楼建筑面积4190.25㎡,餐厅建筑面积 550.6㎡,门卫 17.6㎡,篮球场 420㎡,训练跑道 540㎡,模拟训练场地 567㎡,训练场地2100㎡,训练塔 175㎡,室外场地硬化 4500㎡,绿化 800㎡以及室外工程等;购置相关设备等。
三级防控池:新建 7600㎡ 三级防控池,铺设 DN100 焊接钢管880m,铺设 DN500 无缝钢管 1140m,检查井 1 座等。
公辅设施、园区道路:园区道路硬化 4500㎡以及室外工程等。
2.4招标范围: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的全部内容,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6计划工期:18个月;
2.7项目总投资:9050.5万元
2.8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1.5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29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04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357)2105195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357)2128966 4006530200
4.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4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或递交。
5.2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5.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3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5.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5.3.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08时00 分;
5.3.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3年9月28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5.3.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
网上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5.3.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3.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翼城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翼城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翼城县行政服务监察中心五楼
联系人:邹先生
电 话:1593456340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诚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临汾开发区国贸A座503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863467112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编号:SXLF14102220230828SS001-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立字〔2023〕37号文件和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立字〔2023〕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翼城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县政府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27281㎡,框架结构,一层至三层。其中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占地16641㎡,特勤(城市)消防站占地 8400㎡,三级防控池占地 2240㎡。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5217.15㎡,其中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筑面积283.7㎡,特勤(城市)消防站建筑面积 4933.45㎡。
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新建重载停车场 417㎡,空载停车场1517㎡,停车场综合服务中心(可研名称为停车场办公室及司机休息室)230.4㎡,门卫室 53.3㎡(单座26.65㎡),事故水池 1200m³,初期雨水收集池 350 m³,雨水监控池250 m³,围墙 500m,道路及场地硬化 5300㎡,绿化8748.35㎡以及室外工程等;购置相关设备等。
特勤(城市)消防站:
消防站执勤楼建筑面积4190.25㎡,餐厅建筑面积 550.6㎡,门卫 17.6㎡,篮球场 420㎡,训练跑道 540㎡,模拟训练场地 567㎡,训练场地2100㎡,训练塔 175㎡,室外场地硬化 4500㎡,绿化 800㎡以及室外工程等;购置相关设备等。
三级防控池:新建 7600㎡ 三级防控池,铺设 DN100 焊接钢管880m,铺设 DN500 无缝钢管 1140m,检查井 1 座等。
公辅设施、园区道路:园区道路硬化 4500㎡以及室外工程等。
2.4招标范围: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的全部内容,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6计划工期:18个月;
2.7项目总投资:9050.5万元
2.8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1.5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29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04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357)2105195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357)2128966 4006530200
4.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4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或递交。
5.2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5.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3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5.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5.3.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08时00 分;
5.3.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3年9月28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5.3.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
网上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5.3.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3.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翼城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翼城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翼城县行政服务监察中心五楼
联系人:邹先生
电 话:1593456340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诚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临汾开发区国贸A座503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863467112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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