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非生活垃圾清理清运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保障学校工作,经批准按照有关程序,对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非生活垃圾清理清运服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有能力承揽该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陕西理工大学后勤保障部。
二、项目名称: 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非生活垃圾清理清运服务。
三、经费预算:4.5万元(最高限价)。
四、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必须含有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4.投标人需持有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满足甲方所有招标需求,具备相应实力的供应条件,必须要有服务所需的设备。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传真、邮件报名,不允许中标人非法转包工程。投标供应商在本招标项目中,不能有与其它投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有实际控制、管理等关联关系。
六、其他有关情况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
2.报名地点:陕西理工大学后勤保障部修缮办公室(110房间)。
3.联系方式:0916-2641723 ,联系人:李老师 17734656863。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
陕西理工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3年12月12日
一、招标单位:陕西理工大学后勤保障部。
二、项目名称: 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非生活垃圾清理清运服务。
三、经费预算:4.5万元(最高限价)。
四、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必须含有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4.投标人需持有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满足甲方所有招标需求,具备相应实力的供应条件,必须要有服务所需的设备。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传真、邮件报名,不允许中标人非法转包工程。投标供应商在本招标项目中,不能有与其它投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有实际控制、管理等关联关系。
六、其他有关情况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
2.报名地点:陕西理工大学后勤保障部修缮办公室(110房间)。
3.联系方式:0916-2641723 ,联系人:李老师 17734656863。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
陕西理工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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