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暨市民文明素养提升
活动服务采购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暨市民文明素养提升活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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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一、采购项目概况 策划、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暨市民文明素养提升活动共34场。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策划开展关爱未成年人系列活动,策划和开展涂鸦活动、漂流瓶DIY活动各1场、绘画主题活动2场和绘本阅读活动12场,共16场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主题活动。 2.策划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中秋节、重阳节期间各开展1场“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3.策划开展系列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策划开展扎染、皮影戏、水拓画、非遗糖画学习体验、创意筷子体验主题活动各1场和毛笔书法学习系列活动8场,共开展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13场。 4.策划开展文明素养提升宣传引导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引导的形式,开展1场文明养宠宣传活动、2场文明行为宣传引导活动。 (二)服务要求 1.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暨市民文明素养提升活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包含具体活动的名称、计划开展时间、活动流程等相关内容。 2.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在服务期限内,按时保质完成所有活动的开展。 3.对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好照片等资料台账的收集汇总。 4.根据采购方具体工作要求,做好活动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
项目预算金额:298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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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路北77号
联系人: 唐工
联系电话: 27405698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4 年 9 月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