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SW23146FC4233
二、项目名称:省法院政务信息化建设(2023年第7批)项目包4(互联网庭审应用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省法院政务信息化建设(2023年第7批)项目包4(互联网庭审应用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良睦路999号乐佳国际4号楼5楼 | 1,18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省法院政务信息化建设(2023年第7批)项目包4(互联网庭审应用服务)):
服务类(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互联网庭审应用服务 | 1.服务实现 1.1概述 我公司具备相关司法行业知识,熟悉司法业务,了解互联网庭审技术在司法领域中的深度承诺用。在服务期限内,我公司需为采购人提供互联网庭审资源服务并对网上开庭功能模块进行优化改善。 1.2系统架构 本项内容的系统架构如下图所示: 庭审前,互联网庭审平台通过广东法院数据中台获取到案件数据并推送给互联网用户,或者通过地市中级人民法院推送给地市科技法庭。庭审过程中,互联网庭审平台通过公有云实现庭审过程中所需要的音视频能力。庭审结束后,互联网庭审平台将音视频数据存放到政务云存储,并将音视频地址、庭审笔录等庭审数据回传上报到省法院。 注:跨网部分的数据传输需满足《FYB_T_53001-2020_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要求》的文件要求。 1.3互联网庭审资源服务要求 需根据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提供不少于90万元的互联网庭审资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撑互联网庭审过程中的云直播、实时音视频、点播等功能,并为其所产生相关视频提供录制及存储服务。 1.4优化改善要求 1.4.1.案件数据分发接口 基于数据中台建设统一的案件数据分发接口,各科技法庭厂商可根据省法院接口标准规范完成对接,获取案件数据。 1.4.2.庭审数据回传接口 基于数据中台建设统一的庭审数据回传接口。庭审结束后,各科技法庭厂商将最新的庭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音视频地址、庭审笔录等数据)通过数据回传接口统一上报给省法院。 1.4.3.庭审码信息接口 基于互联网庭审平台建设统一的庭审码信息接口,各科技法庭厂商可根据省法院接口标准规范完成对接,获取庭审码信息。 1.4.4.音视频标准接口 基于互联网庭审平台建设音视频标准输入接口,可支持多种音视频协议输入,包括RTSP、RTMP、WebRTC、H.323、SIP等协议接入,支持跨网开庭视频交互需求。 1.4.5.短信发送 基于互联网庭审平台与省法院短信平台对接,能够通过短信平台将庭审码信息发送给当事人。 1.4.6.统一账户接口 基于互联网庭审平台与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互联网统一账户管理系统对接,当事人能够通过“人民法院互联网统一账户”账户登陆。 1.4.7.统一登录入口跳转 基于互联网庭审平台对接已有的互联网庭审登录入口(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服务网、相关小程序等),实现从不同登录入口跳转到互联网庭审平台进行统一登录。 1.5音视频存储要求 我公司承诺在互联网庭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庭审过程中所产生的录音录像按照采购人指定格式,存放到采购人指定存储空间上。 1.6平台性能要求 1.平台支持单个互联网庭审案件同一时段接入画面数量不少于20个; 2.在线实人认证时,在线实人认证需小于3秒; 3.平台可支持全省不少于3000个法庭接入; 4.平台可支持全省不少于300个互联网、跨网并发开庭需求。2.项目管理 2.1项目监督要求 由监理定期对照采购人服务要求对项目进行考核。鉴于项目的重要性,我公司承诺完全同意并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1.监理机构将在采购人的委托下,对项目的质量、进度、计划、验收等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2.我公司接受采购人、监理机构对于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向采购人和监理机构同时提交各种实施方案、计划、报告等项目文档。对于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出的问题,承诺该积极给予答复并解决。对于监理提出的合理的整改要求,承诺服从并实施整改措施。 3.项目维护方案和进度计划承诺经过监理的审核同意后才能付诸实施,重要的维护施工承诺取得监理的同意后才能施工,施工质量承诺接受监理的随时检查。 2.2项目质量管理 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保障措施,建立反馈评价机制,采用成熟的项目质量管理模式来保证项目服务的质量。 对用户使用过程中咨询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用户反映比较多的功能使用类问题,承诺组织用户培训;对用户体验回访信息进行分析,针对用户提出的建议及问题,承诺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 我司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内容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我司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标 准 | 1,18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露莹、袁换璋、李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若按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5000元时,按5000元收取):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省法院政务信息化建设(2023年第7批)项目包4(互联网庭审应用服务) | 1.650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省法院政务信息化建设(2023年第7批)项目包4(互联网庭审应用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9.33 | 30.00 | 8.42 | 87.75 | 1 | 1 |
北京锐元同联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33 | 9.00 | 8.37 | 50.70 | 2 | 2 |
广东汉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00 | 7.00 | 10.00 | 49.00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方式:020-62620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020-83592216-832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