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办事处宣传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办事处宣传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058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办事处宣传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概述:合同期内具备组织完成各种印刷品设计、印刷、送货工作。具备组织完成文化创城宣传活动后期视频剪辑制作、室内外宣传栏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街路和桥梁上的宣传标语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对内对外各种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安装。必须拥有自主专业设计人员、施工技术人员,有相关专业设备,有设计、生产和施工安装能力,能够及时响应多点位施工要求。必须具备7×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紧急宣传任务和处理安装和施工等出现的突发事件。 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大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合同期内具备组织完成各种印刷品设计、印刷、送货工作。具备组织完成室内外宣传栏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街路和桥梁上的宣传标语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对内对外各种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安装。必须拥有自主专业设计人员、施工技术人员,有相关专业设备,有设计、生产和施工安装能力,能够及时响应多点位施工要求。必须具备7×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紧急宣传任务和处理安装和施工等出现的突发事件。按采购单位要求,1.根据宣传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效性等,拟定工作计划、程序及相关人员安排等。2.开展的工作都需要前期设计,样稿由采购单位按时审定后方可制作安装。3.施工技术人员、工人等特殊岗位及公众,需持上岗证。4.加强施工现场控制,设置施工围栏及警示标识,对有条件的施工地段,尽量(临时)封闭施工现场,并委派专人负责对行人及车辆进行提醒和疏散。5.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禁在安全隐患消除之前进行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人身安全事故和施工中伤害路人及围观人群等情况)的责任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6.按要求做好售后工作。 服务所需设备、工具等:满足服务工作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印刷品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开标至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2.本项目供应商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供应商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3.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响应文件及填写响应报价。 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5.本项目最后报价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最后报价,按无效标处理。)6.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7.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59号
联系方式:024-88511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联系方式:024-81231233-816
邮箱地址:lntmzb@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5830188000209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男
电 话:024-8123123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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