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高新区东区生态修复及治理项目-植被提升环境治理工程(一片区)(施工三标段)、(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标段)
发布时间:2023-05-04 08: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延安高新区东区生态修复及治理项目-植被提升环境治理工程(一片区)由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延高新经发[202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延安高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高新区东区。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项目概况:东入口三角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黄蒿洼路与方塔路交叉口绿化;高新区核心区域道路两侧街旁绿化;S205区段植被提升环境治理。
2.4工程总预算费:9807962.11元。
2.5招标范围:施工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为施工各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一标段:黄蒿洼路与方塔路交叉口绿地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费预算:257683.08元;
施工二标段:高新区核心区域道路两侧街旁绿地。工程费预算:6319561.35元;
施工三标段:东入口三角绿地绿化景观改造提升、S205段植被提升环境治理工程,工程费预算:3230717.68元;
监理标段:对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及施工三标段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二、三标段: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提供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3申请人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总监)。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2023 年5月4日至 2023 年5月8日,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5月18日14时30分(同资格审查会召开时间)。地点为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6.2本次资格预审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审查。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高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高新区东区
联 系 人:18629112299
电 话: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0号望庭国际2幢11701室
联 系 人:卫玉凤
电 话:1770911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