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凤城市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中标公示
金额
79.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682-00096
预算金额79.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向微0415-218889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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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1 02: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凤城市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3-210682-00096

项目名称:凤城市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

三、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凤城市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

供应商名称:辽宁辽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成交金额:79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凤城市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

服务类

名称:凤城市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为凤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城市中心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各乡镇区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调整

服务要求:具体应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19〕95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56号)要求,重新调查全市商业服务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价水平变化情况,提出符合凤城市客观实际的基准地价调整意见,形成基准地价调整工作报告,经市政府审批后发布实施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1、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成果编制工作。 2、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成果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及修改工作。 3、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上报审批并发布实施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5]717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晓东,高庆艳,宋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凤城市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2015】299号文件规定执行(以成交金额作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0.8%,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0.55%),采购代理费不足伍仟按伍仟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8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城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辽宁省凤城市凤山路71-21号

联系方式:0415-6801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月亮岛大街15号楼3单元511室

联系方式:0415-218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微

电 话:15114109198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丹东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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