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关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17-838619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淮安港淮安港区上河作业区一期工程门座式起重机购置项目HASHG-QZJ1标段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淮安港淮安港区上河作业区一期工程已经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备(2015)17号批准建设,其中淮安港淮安港区上河作业区一期工程门座式起重机购置项目项目买方(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淮安港淮安港区上河作业区一期工程位于淮安市淮安区南部的上河镇,京杭运河东岸,距离淮安船闸约4.5km、淮盐高速公路约3km。本项目临近的京杭运河水面宽阔,河宽约130m,水运条件良好;并可通过老S237公路联系淮安市区,水陆交通十分方便,港城距离适宜。

    本项目带式输送机系统为:卸船系统(门座机+移动料斗)-固定输送机(含犁式卸料器)-移动输送机-移动堆高机-散货堆场。卸船系统由码头门机、移动料斗等组成,实现矿建材料等货物的卸船进场作业;

    工程共新建14个泊位,其中2000吨级散货泊位5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5个、件杂货泊位4个,码头总长度1426m(其中码头泊位长度987m,待泊锚地长度439m),设计通过能力655万吨/年。

    工程码头前沿装卸设备部分,每个散货泊位布置1台10t-22m门座起重机(轨距10.5m)进行卸船作业,4个件杂货泊位分别布置3台10t-22m门座起重机(轨距10.5m)和1台轨距为40t-22m门座起重机(轨距10.5m)门座起重机进行装卸作业,件杂货泊位4台门座起重机均需兼顾散货装卸作业要求。

    2.2招标内容: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HASHG-QZJ1标段,招标范围为8台10t-22m门座起重机(轨距10.5m)、1台40t-22m门座起重机(轨距10.5m)及其他附属设施(防风拉索,锚锭坑,顶升,车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3供货地点:淮安港淮安港区上河作业区内。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月(21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钥匙。(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设计并通过业主审查,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设备开始进场安装)

    2.5交货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保险、安装、现场调试、性能试验、报检、验收并取得买方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设备安装检验报告等全过程,以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全部内容。且包括投入使用前取得首次检验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是货物的主生产商;

    3.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中有门座式起重机,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门座式起重机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需覆盖本次采购设备型号);(相关信息在投标报表或原件扫描件中体现)

    3.1.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0t或以上起重量门座式起重机业绩。

    3.1.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9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⑥投标人自2019年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区宏信大厦25

联系人:关星 0517-89703729

招标人: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嘉定路68号

联系人:付欣18021777232

招标代理: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7-83861996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 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 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5-85902430。

8.2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4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未在上述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8.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与证明材料一致性审核,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从业企业需要在投标中使用的信息请提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从业企业的资料更新原因而推迟开标时间。

8.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11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