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宁乡卫生健康局2021年-2024年广告文印采购第一标段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9日
甲方和乙方2021年11月8日签订了《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NXCG-GK-202110090136-1(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于2024年11月7日已到期。
合同续签协议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本协议内容与原合同权利义务一致,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续签协议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不超过176610元。
按甲方要求。
按甲方要求要求配置。
(1)自交付之日起10日内支付款项。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前,应当先提供相应的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正式发票。
(2)乙方应对收款账户信息之准确性负责,如收款账户信息变更,乙方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变更后的账户信息;任何因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信息变更而未及时通知甲方所造成之损失(无论是甲方之损失或乙方自己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按合同要求。
无
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应的文印广告项目,乙方送到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安排相关人员验收。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交的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5.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6.甲方应当按时进行验收,以利于及时收货。
4.乙方承接甲方广告文印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代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乙方应对甲方提交的各项资料保密,不得随意向第三人泄露。
7.乙方用纸、印刷、胶装质量需无污垢、墨点、缺页、破损、透色等情况,若发现质量不过关,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
8.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项目费用,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