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渭南市华州区柳枝镇村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4.4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axc2023(z)-gc-005
预算金额84.45万元
招标联系人-13110312556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新策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1892760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渭南市华州区柳枝镇村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中心11楼1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XC2023(Z)-GC-005

项目名称:渭南市华州区柳枝镇村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4,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南市华州区柳枝镇村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44,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44,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8445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44,500.00 844,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市华州区柳枝镇村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2.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市华州区柳枝镇村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3.4.供应商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基本信息。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8.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9.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书。3.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1.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3.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31日 2023年09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中心11楼11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中心11楼1105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中心11楼1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印章彩印无效。

2.法人前来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印章彩印无效。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市华州区柳枝镇人民政府

地址:柳枝镇街道

联系方式:13110312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新策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21幢1单元11层11105室

联系方式:18189276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新策经办

电话:18189276056

西安新策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0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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