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鹤山市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及垃圾处理工程—排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一期)概算审核】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金额
4037.7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78470781071x2310190214
预算金额4037.7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关于为【鹤山市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及垃圾处理工程—排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一期)概算审核】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9
2023-10-23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项目名称 鹤山市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及垃圾处理工程—排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一期)概算审核
中介服务事项 评估财政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470781071X2310190214
项目规模
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
鹤山市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及垃圾处理工程—排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一期)位于鹤山市中心城区。本工程共计对鹤山市中心城区的 14 座泵站及 5 座闸门进行修复、设备更新及自动化改造,以及配合自动化改造进行的附属设施改造工作,估算总投资约4037.72万元。
所需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内容 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开展概算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书。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机构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的服务能力,能够开展本次服务;3、无需要回避的机构。
需同时符合所有选中资质子项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1.服务金额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印发的《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2.本服务金额包括开展概算审核、编制审核意见书、税金等全部费用。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是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选取理由 上述公司在工程概算审核领域的服务水平较好,过往业绩评价较高,能够提供较好的服务质量。
截止报名时间
2023-10-23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采购需求鹤山市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及垃圾处理工程—排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一期).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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