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应急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市禹华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车车载通信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见附件
(4)项目负责人:向国胜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80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总包干。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1年3月25日,完成日期:2021年4月10日。总日历天数:15天,因天气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时间除外。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按照采购需求履行
一、安装及验收相关要求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现场装卸、搬运、保管直至验收合格,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安装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或采购人的要求进行。
3、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中标人负责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产品技术资料和维护保养资料,同时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免费咨询培训服务。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并未对其子部件作任何的更改和替换,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6、在货物供货时,如出现损坏情况,中标人应免费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及时替换。
7、中标人应科学制定相配套的培训计划,对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对使用操作人员提供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培训,应提供系统的培训教材,保证培训质量。
二、售后服务要求
1、在服务期内,如所有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中标人在接到报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一般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6小时,重大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24小时,应保证用户工作及时正常进行。
2、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7*24小时跟踪维护维修,所有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做出售后服务承诺。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区域(以签订合同为准)
3、质保期限:整体项目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4、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后付95%的货款,同时质保期满后再支付剩余的5%。验收不合格不支付任何款项,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标准执行。
4.付款
1、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询价通知书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应急管理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邵阳敏州路支行
帐 号:190602700910007496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