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度夷陵区龙泉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法官泉等两个村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13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7-420506-04-01-228485
预算金额1300万元
招标公司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程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玲0717-78790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夷陵区龙泉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法官泉等两个村提质改造(旱改水)]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420506-04-01-2284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3年度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法官泉等两个村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为2022年度夷陵区龙泉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子项目。项目位于法官泉村和罗家畈村,共三个片区。工程建设是以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为主要内容,对沟渠、道路等进行整理,对农田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民生工程。项目区总面积为103.096公顷,其中动工面积84.9059公顷,不动工面积18.1901公顷。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实施和管理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进行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范围:所有工程范围内的土地清查、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呈报资料及相关报告编制、规划设计与预算报告编制、实地拍照举证完成系统立项报备,以及施工和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调整和变更等。
(2)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招标人开展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全过程项目总承包。具体范围根据业主需求而定。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履约期限:(1)设计工期:工程施工前期阶段服务于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跟踪服务同施工工期要求;后续服务于工程竣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至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2.3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备案;(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人员伤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根据土地学发 (2022)5号文、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本次招标相关单位取得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不再换发新证、可延续使用)。
3.3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3.2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3.3施工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4设计负责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人员):具备土地规划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公司返聘退休人员的上传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3.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均应上传2023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专业和工作;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注意: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相关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8日17时30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黄金卡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程
电 话:15997679890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人:杨玲
电 话:0717-7879099、15997573520
2023年7月28日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夷陵区龙泉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法官泉等两个村提质改造(旱改水)]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420506-04-01-2284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3年度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法官泉等两个村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为2022年度夷陵区龙泉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子项目。项目位于法官泉村和罗家畈村,共三个片区。工程建设是以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为主要内容,对沟渠、道路等进行整理,对农田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民生工程。项目区总面积为103.096公顷,其中动工面积84.9059公顷,不动工面积18.1901公顷。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实施和管理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进行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范围:所有工程范围内的土地清查、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呈报资料及相关报告编制、规划设计与预算报告编制、实地拍照举证完成系统立项报备,以及施工和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调整和变更等。
(2)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招标人开展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全过程项目总承包。具体范围根据业主需求而定。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履约期限:(1)设计工期:工程施工前期阶段服务于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跟踪服务同施工工期要求;后续服务于工程竣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至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2.3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备案;(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人员伤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根据土地学发 (2022)5号文、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本次招标相关单位取得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不再换发新证、可延续使用)。
3.3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3.2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3.3施工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4设计负责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人员):具备土地规划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公司返聘退休人员的上传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3.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均应上传2023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专业和工作;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注意: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相关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8日17时30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黄金卡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程
电 话:15997679890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人:杨玲
电 话:0717-7879099、15997573520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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