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9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项目名称: 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
采购预算:
二、相关标准:
二、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1)规划目标
到2035年,通过综合采取一系列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将长沙市建设成中灾正常、大灾可控、巨灾可救的城市,建立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规划范围
本次专项规划分为研究范围和规划范围两个层次:
研究范围:长沙市市域范围, 即长沙市行政辖区,包括长沙市区六区一县、宁乡市和浏阳市,总面积11816平方公里,对浏阳市、宁乡市提出原则要求。该范围重点研究市级重大疏散避难空间和应急体系布局。
规划范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即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湘江新区、望城区和长沙县,总面积3910平方公里,是本次专项规划的重点工作范围。该范围重点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构建先进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目标和规划指标体系,划定城市总体防灾分区,构建应急体系,引导各类防灾设施的布局系统布局和指导建设实施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期限保持一致,为2021年-2035年,其中: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4)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 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 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 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 年);
8.《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 年修订);
9.《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 号);
10.《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7 号);
1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4 号令);
12.《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 号);
13.《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2014 年)等。
14.《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15.《城市防洪规划规范》(GB51079-2016);
16.《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17.《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
1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
19.《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25年)》(在编);
20.《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21.《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改);
22.《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修订版)》
23.长沙市控规依据图;
24.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
(二)长沙市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1)规划目标
到2035年,通过综合采取一系列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将长沙市建设成中灾正常、大灾可控、巨灾可救的城市,建立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综合应急体系,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规划范围
本次专项规划分为研究范围和规划范围两个层次:
研究范围:长沙市市域范围, 即长沙市行政辖区,包括长沙市区六区一县、宁乡市和浏阳市,总面积11816平方公里。该范围重点研究市级危化品仓储体系布局。
规划范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即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湘江新区、望城区和长沙县,总面积3910平方公里,是本次专项规划的重点工作范围。该范围重点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构建先进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目标和规划指标体系,划定城市总体危化品仓储布局分区,构建危化品仓储应急体系,引导各类设施的布局和指导建设实施。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期限保持一致,为2021年-2035年,其中: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4)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18)
5.《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
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
7.《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25年)》(在编);
8.《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9.《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改);
10.《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修订版)》
11.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
三、技术规格:
(5)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规划内容
根据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要求,本次《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包括:专项规划编制以及数据库建设两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专项规划编制
即根据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编制《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1)城市灾害现状分析。主要包括城市灾害概况与特征分析、城市现状用地的安全适宜性评价以及城市现状综合防灾能力评估。
(2)城市灾害风险评估与损失预测。根据城市实际情况确定城市灾种,全面分析城市可能面临的地震、洪涝、地质、火灾、防空以及危化品等各类灾害,划分城市灾害等级,预测城市灾害潜在损失。
(3)城市总体防灾空间规划。主要包括城市总体防灾空间结构的确定和城市总体防灾分区的划定。
(4)城市疏散避难空间体系规划。主要包括城市救灾干道和疏散通道的系统规划、城市各级避难场所系统规划以及人防疏散干道、人防疏散地域、疏散基地规划、人口疏散方案。
(5)城市应急体系规划。主要针对供水、供电、通讯、应急指挥设施、医疗设施、消防设施、治安设施、物资保障系统等生命线系统提出相应的防灾规划对策。
(6)主要灾害防治规划指引。主要包括对抗震防灾、防洪、泥石流、消防、人防以及危化品等防灾规划及次生灾害防治规划进行指引,提出各类专项的防灾标准与防灾对策,包括危化品生产、使用、存贮、交易场所布局及运输线路规划的原则要求,及各类防灾设施的布局。
(7)近期建设与规划实施保障。确定近期建设重点、时序安排以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明确对控规单元的规划要求。
2、数据库建设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要求,在《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建立专项规划数据库,成果数据须通过长沙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比对审核。主要包括:按照现状调研收集的资料形成现状数据库,同时结合专项规划成果,形成规划数据库,实现专项规划数据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互联互通,也为长沙市应急管理局智慧化管理提供规范化数据。
(5)长沙市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规划内容
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相关设计及安全要求的规定,立足长沙市的实际情况,以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指导,根据长沙相关产业的发展水平、环境条件以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发展的需要,充分与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编制本次《长沙市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本规划编制包括:专项规划编制以及数据库建设两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专项规划编制
(1)收集基础资料,通过对危化品生产、使用、运输、储存、交易场所进行现状分析,找出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本次规划中能解决问题的方案。
(2) 选取我国城市危险化学品规划及建设的成功案例进行研究,总结危险化学品规划及建设的成功经验,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
(3)结合长沙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特征和现状情况,对化工园区(或化工相对集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进行风险评估,以及危险化学品供需平衡分析,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提出规划指导性建议,对危化品产业园等进行科学选址,优化区内企业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
(4)进行分项规划,包括对给水系统规划、供电规划、废弃危化品处置设施、抗震与人防规划、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5)对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应急处置服务基地等救援系统以及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图像传输系统和重要建筑内部安全通讯系统的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建立管理、监测、预警、应急联动的综合服务平台。
(6)近期建设规划,依据近期建设目标,合理安排近期危险化学品布局,确定近期建设的重要项目,纳入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
(7)制作相关的附图。
2、数据库建设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要求,在《长沙市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建立专项规划数据库,成果数据须通过长沙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比对审核。主要包括:按照现状调研收集的资料形成现状数据库,同时结合专项规划成果,形成规划数据库,实现专项规划数据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互联互通,也为长沙市应急管理局智慧化管理提供规范化数据。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6)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成果要求
专项规划编制要与市级国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协同,正式成果必须符合市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认可,需提交盖公章纸质文本6套,电子文件光盘2张。
1、专项规划成果
主要成果包括:
(1)规划文本;
(2)规划图集,包括城市综合灾害评估图、城市综合防灾空间规划图、城市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图、城市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的防灾规划图、城市危险源布局规划图;
(3)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相关数据统计汇报表、评审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2、数据库成果
主要包括现状矢量数据库和专项规划矢量数据库(shp格式)。
(6)长沙市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成果要求
专项规划编制要与市级国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协同,正式成果必须符合市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认可,需提交盖公章纸质文本6套,电子文件光盘2张。
1、专项规划成果
主要成果包括:
(1)规划文本;
(2)规划图集,包括危化品仓储现状布置图、仓储规划总体布局图、规划选址布置图、交通运输布置图、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图;
(3)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相关数据统计汇报表、评审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2、数据库成果
主要包括现状矢量数据库和专项规划矢量数据库(shp格式)。
六、验收标准:
三、验收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先前的预付款必须全额退回。
七、其他要求:
四、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现状调研、基础资料汇编等工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项目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成果的知识产权
(1)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外泄规划成果,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
(2)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中标人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设计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中标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项目名称: 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
采购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960000.00 | 960000.00 |
2 | 长沙市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800000.00 | 800000.00 |
二、相关标准:
二、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1)规划目标
到2035年,通过综合采取一系列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将长沙市建设成中灾正常、大灾可控、巨灾可救的城市,建立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规划范围
本次专项规划分为研究范围和规划范围两个层次:
研究范围:长沙市市域范围, 即长沙市行政辖区,包括长沙市区六区一县、宁乡市和浏阳市,总面积11816平方公里,对浏阳市、宁乡市提出原则要求。该范围重点研究市级重大疏散避难空间和应急体系布局。
规划范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即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湘江新区、望城区和长沙县,总面积3910平方公里,是本次专项规划的重点工作范围。该范围重点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构建先进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目标和规划指标体系,划定城市总体防灾分区,构建应急体系,引导各类防灾设施的布局系统布局和指导建设实施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期限保持一致,为2021年-2035年,其中: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4)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 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 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 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 年);
8.《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 年修订);
9.《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 号);
10.《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7 号);
1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4 号令);
12.《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 号);
13.《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2014 年)等。
14.《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15.《城市防洪规划规范》(GB51079-2016);
16.《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17.《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
1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
19.《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25年)》(在编);
20.《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21.《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改);
22.《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修订版)》
23.长沙市控规依据图;
24.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
(二)长沙市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1)规划目标
到2035年,通过综合采取一系列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将长沙市建设成中灾正常、大灾可控、巨灾可救的城市,建立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综合应急体系,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规划范围
本次专项规划分为研究范围和规划范围两个层次:
研究范围:长沙市市域范围, 即长沙市行政辖区,包括长沙市区六区一县、宁乡市和浏阳市,总面积11816平方公里。该范围重点研究市级危化品仓储体系布局。
规划范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即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湘江新区、望城区和长沙县,总面积3910平方公里,是本次专项规划的重点工作范围。该范围重点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构建先进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目标和规划指标体系,划定城市总体危化品仓储布局分区,构建危化品仓储应急体系,引导各类设施的布局和指导建设实施。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期限保持一致,为2021年-2035年,其中: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4)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18)
5.《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
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
7.《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25年)》(在编);
8.《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9.《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改);
10.《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修订版)》
11.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
三、技术规格:
(5)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规划内容
根据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要求,本次《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包括:专项规划编制以及数据库建设两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专项规划编制
即根据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编制《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1)城市灾害现状分析。主要包括城市灾害概况与特征分析、城市现状用地的安全适宜性评价以及城市现状综合防灾能力评估。
(2)城市灾害风险评估与损失预测。根据城市实际情况确定城市灾种,全面分析城市可能面临的地震、洪涝、地质、火灾、防空以及危化品等各类灾害,划分城市灾害等级,预测城市灾害潜在损失。
(3)城市总体防灾空间规划。主要包括城市总体防灾空间结构的确定和城市总体防灾分区的划定。
(4)城市疏散避难空间体系规划。主要包括城市救灾干道和疏散通道的系统规划、城市各级避难场所系统规划以及人防疏散干道、人防疏散地域、疏散基地规划、人口疏散方案。
(5)城市应急体系规划。主要针对供水、供电、通讯、应急指挥设施、医疗设施、消防设施、治安设施、物资保障系统等生命线系统提出相应的防灾规划对策。
(6)主要灾害防治规划指引。主要包括对抗震防灾、防洪、泥石流、消防、人防以及危化品等防灾规划及次生灾害防治规划进行指引,提出各类专项的防灾标准与防灾对策,包括危化品生产、使用、存贮、交易场所布局及运输线路规划的原则要求,及各类防灾设施的布局。
(7)近期建设与规划实施保障。确定近期建设重点、时序安排以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明确对控规单元的规划要求。
2、数据库建设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要求,在《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建立专项规划数据库,成果数据须通过长沙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比对审核。主要包括:按照现状调研收集的资料形成现状数据库,同时结合专项规划成果,形成规划数据库,实现专项规划数据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互联互通,也为长沙市应急管理局智慧化管理提供规范化数据。
(5)长沙市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规划内容
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相关设计及安全要求的规定,立足长沙市的实际情况,以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指导,根据长沙相关产业的发展水平、环境条件以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发展的需要,充分与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编制本次《长沙市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本规划编制包括:专项规划编制以及数据库建设两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专项规划编制
(1)收集基础资料,通过对危化品生产、使用、运输、储存、交易场所进行现状分析,找出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本次规划中能解决问题的方案。
(2) 选取我国城市危险化学品规划及建设的成功案例进行研究,总结危险化学品规划及建设的成功经验,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
(3)结合长沙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特征和现状情况,对化工园区(或化工相对集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进行风险评估,以及危险化学品供需平衡分析,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提出规划指导性建议,对危化品产业园等进行科学选址,优化区内企业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
(4)进行分项规划,包括对给水系统规划、供电规划、废弃危化品处置设施、抗震与人防规划、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5)对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应急处置服务基地等救援系统以及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图像传输系统和重要建筑内部安全通讯系统的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建立管理、监测、预警、应急联动的综合服务平台。
(6)近期建设规划,依据近期建设目标,合理安排近期危险化学品布局,确定近期建设的重要项目,纳入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
(7)制作相关的附图。
2、数据库建设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要求,在《长沙市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建立专项规划数据库,成果数据须通过长沙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比对审核。主要包括:按照现状调研收集的资料形成现状数据库,同时结合专项规划成果,形成规划数据库,实现专项规划数据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互联互通,也为长沙市应急管理局智慧化管理提供规范化数据。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6)长沙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成果要求
专项规划编制要与市级国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协同,正式成果必须符合市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认可,需提交盖公章纸质文本6套,电子文件光盘2张。
1、专项规划成果
主要成果包括:
(1)规划文本;
(2)规划图集,包括城市综合灾害评估图、城市综合防灾空间规划图、城市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图、城市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的防灾规划图、城市危险源布局规划图;
(3)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相关数据统计汇报表、评审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2、数据库成果
主要包括现状矢量数据库和专项规划矢量数据库(shp格式)。
(6)长沙市危化品仓储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成果要求
专项规划编制要与市级国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协同,正式成果必须符合市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认可,需提交盖公章纸质文本6套,电子文件光盘2张。
1、专项规划成果
主要成果包括:
(1)规划文本;
(2)规划图集,包括危化品仓储现状布置图、仓储规划总体布局图、规划选址布置图、交通运输布置图、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图;
(3)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相关数据统计汇报表、评审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2、数据库成果
主要包括现状矢量数据库和专项规划矢量数据库(shp格式)。
六、验收标准:
三、验收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先前的预付款必须全额退回。
七、其他要求:
四、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现状调研、基础资料汇编等工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项目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成果的知识产权
(1)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外泄规划成果,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
(2)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中标人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设计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中标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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