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等县县城排洪排涝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14.7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2824
预算金额114.74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时珍0771-352509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颖0771-578957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6
公告正文
天等县县城排洪排涝工程(一期)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5140028860028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等县县城排洪排涝工程(一期)监理已由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2024]20号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天等县财政局 以〔天财建(2024)16号〕号文下达了天等县县城排洪排涝工程(一期)监理工程投资计划114.74万元,项目法人为杨洋 ,招标人为天等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等县县城排洪排涝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崇左市天等县。
2.3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天等县天等镇丽川河。主要建设内容:整治丽川河道4745m,新建护岸2516m(其中左岸1085m,右岸1431m)、排洪洞单孔250m,改造孔林、丽川、会荣3座拦水坝,以及闸门等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天等县县城排洪排涝工程(一期)监理,其中整治丽川河道4745m,新建护岸2516m(其中左岸1085m,右岸1431m)、排洪洞单孔250m,改造孔林、丽川、会荣3座拦水坝,以及闸门等配套设施。包括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相应服务期: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至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为通过竣工验收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大于零(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累计亏损额不大于零)。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在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 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的规定:一旦中标,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②项目通过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2)总监理工程师条件:总监理工程师 1 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监理专业为准,下同),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其他监理人员条件: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 人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要求。
3.7其他要求:
(1)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否决其投标。
(2)监理人员为投标人在岗人员需提供材料:至投标截止之日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
(3)招标人的其他约定:本项目不接受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被列为黑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崇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等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12 月26 日10 时00 分。
5.2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必须符合规定:将已成功上传的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提交到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崇左)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7.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7.2 本次招标使用网上开标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开标的,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7.3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7.4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等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412号
邮编:532800
联系人:黄时珍
电话:0771-3525099
传真:0771-352509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9号阳光城·时代中心B座2220-2225室
邮编:530000
联系人:彭颖
电话:0771-5789574
传真:0771-5789574
E-mail:2287105966@qq.com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崇左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1-7837687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___ (签字)
 2024 年 12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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