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工控系统网络安全建设与整改项目(配合水厂工控系统等级保护三级评定)招标公告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dc2022-hw-g-001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公司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金萍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丰13913196824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8
公告正文
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工控系统网络安全建设与整改项目(配合水厂工控系统等级保护三级评定)招标公告
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工控系统网络安全建设与整改项目(配合水厂工控系统等级保护三级评定)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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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工控系统网络安全建设与整改项目(配合水厂工控系统等级保护三
级评定)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DC2022-HW-G-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
一、招标条件
本工控系统网络安全建设与整改项目(配合水厂工控系统等级保护三级评定)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工控系统网络安全建设与整改项目(配合水厂工控系统等级保护三级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控系统网络安全建设与整改项目(配合水厂工控系统等级保护三级评定):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11-0700:00到2022-11-1416:00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11-2814:00: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11-2814:00:00
开标地点:苏州市平沈路1001号联实大厦4楼D1
七、其他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工控系统
网络安全建设与整改项目(配合水厂工控系统等级保护三级评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
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工控系统网络安全建设与整改项目(配合水厂工控系统等级保护三级评定)
二、招标内容:工控系统网络安全建设与整改项目(配合水厂工控系统等级保护三级评定),见招标
文件第四章。
三、招标编号:JSDC2022-HW-G-001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32万元(含税)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投标采购活动前的五年内,不得有以下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廉政承诺书:
①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购人及共工作人员行赔或赠送礼品:
②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报支不应该由投标单位支付的费用: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投标单位支付的旅游、高档宴请、娱乐等活动:
④不得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承诺投标单位及其人员在公司历史中不存在不廉洁记录。
如经查实,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招标人均可即时终止其投
标、合同履行等。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无
七、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人为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及企业关系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审计报告中的股权结
构或企查查的企业图谱或天眼查的企业架构图)
(6)提供廉政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在参加投标采购活动前的五年内,无行赔等的行为记
录(如经查实,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招标人均可即时终止其投
标、合同履行等):
(7)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
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上述报名资料及附件一附件二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留存于招标代理机构。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购买文件,材料经审查无误后领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
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后方为有效,封面注明投标单位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有权取
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
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2、发售地点:苏州市平泷路1001号联实大厦4楼D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28日13:30-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14:00
投标地点:苏州市平泷路1001号联实大厦4楼D1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14:00
开标地点:苏州市平沈路1001号联实大厦4楼D1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联系人:张丰
联系电话:13913196824
地址:苏州市平沈路1001号联实大厦4楼D1
邮编:215000
2、招标人: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萍
联系电话:0512-68258368-2023
地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300号
十一、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发布。
2022年11月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300号
联人:金萍系
电话:0512-68258368-2023
电子件:!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沈路1001号联实大厦4楼D1
联人:张丰系
电话:13913196824
电子邮件:19112487e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公告公示专用会
附件一:廉政承诺函
承诺函
、我单位承诺在参加本次投标采购活动前的五年内,不存在以下行为记录
(1)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赠送礼品
(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报支不应该由投标单位支付的费用
(3)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投标单位支付的旅游、高档宴请、
娱乐等活动。
(4)不得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物品。
二、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投标单位及其人员在公司历史中不存在不廉洁记录。
如经查实,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招
标人均可即时终止其投标、合同执行等。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二:
投标单位资格承诺书
序号 | 投标单位部分资格要求 | 是否完全响应 | 资料审查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人为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单位需提供财务信誉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单位应提供银行出具的征信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承诺(格式自拟)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 | 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单位提供企业关系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审计报告中的股权结构或企查查的企业图谱或天眼查的企业架构图等) | ||
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投标采购活动前的五年内,不得有以下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廉政承诺书 | 提供廉政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 ||
中 | 投标单位特殊要求(如有) |
注:以上相关资料,须按项提供,否则将被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本次招标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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