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尔滨市气象局哈尔滨市宾县及木兰县气象站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宾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庭院及墙体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00.97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zx2023-sg-001
预算金额300.97万元
招标联系人孟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正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初工0451-875268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哈尔滨市宾县及木兰县气象站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宾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庭院及墙体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98号6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X2023-SG-00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宾县及木兰县气象站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宾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庭院及墙体改造
预算金额:300.97278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9727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哈尔滨市宾县及木兰县气象站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宾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庭院及墙体改造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ZX2023-SG-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宾县及木兰县气象站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宾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庭院及墙体改造”,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气象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宾县及木兰县气象站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宾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庭院及墙体改造;
2.2建设地点:宾县国家基本气象站;
2.3招标控制价:3009727.85元
2.4建设内容:宾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庭院及墙体改造: 新建大门1座;新建围栏770延长米;硬化地面3488平方米;观测场填土265立方米,护坡维修992立方米;屋面防水801.2平方米,外墙保温992平方米,外墙喷涂真石漆992平方米,室内粉刷3733.6平方米;更换塑钢窗180平方米,窗口、窗台共400延长米;电路改造1200平方米,通讯线路改造1200平方米;食堂改造33.6平方米;卫生间改造18.8平方米;综合业务室改造120平方米;门改造25个;雨棚改造60平方米;附属用房屋改造198平方米等。
2.5计划工期:2023年10月13日开工—2023年11月26日竣工,共4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提供本企业近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投标人拟派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规定要求配备,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按时发放劳务报酬、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023年 9 月 18 日至2023年  9 月 22  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98号604室获取招标文件。
(2)凡符合资格的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1)授权委托书,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60号二楼。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通过投标人报名预留的邮箱发布。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下开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60号二楼。
7.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60号二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受理单位:中泰正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气象局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451-57982153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正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98号6层
联 系 人:初工
电    话:0451-87526877
电子邮件:zhengxin998@163.com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13日开工—2023年11月26日竣工,共4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提供本企业近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投标人拟派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规定要求配备,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3.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3.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3.7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按时发放劳务报酬、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1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98号604室
方式:(1)2023年 9 月 18 日至2023年 9 月 22 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98号604室获取招标文件。 (2)凡符合资格的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1)授权委托书,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60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市气象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98号604室        
联系方式:初欣鑫、0451-87562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泰正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98号604室            
联系方式:初欣鑫、15145015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初欣鑫
电 话:  0451-8756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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