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交安材料采购项目(波形梁护栏部分)采购公告
金额
2540.1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交安材料采购项目(波形梁护栏部分)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20507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嘉汤项目交安材料采购项目(波形梁护栏部分)
1.3采购内容:嘉汤项目B1标段交安分部采购;
1.4交 货 期:按签订采购合同要求时间开始供货,供货进度保证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1.5付款方式及发票要求:签订合同后支付 20%材料预付款,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在供货期间无条件垫款,待业主工程计量款拨付后,按实际到场数量结算,意向供应商需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二青河林场(汤旺县)、结烈河村(嘉荫县);
1.7质 保 期:满足设计及国家规定;
1.8质量要求:质量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投标人需承诺近3年内无因质量和其他原因造成退货、违约等不良行为,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9采购数量:见附表。(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1.10收货检验方式:按设计重量及设计标准验收收货(采购人现场检测核算尺寸及重量,并进行质量检验),随车附带货物清单及出厂合格证、材质单等资料;
1.11品牌要求:天津友发、江苏国强、潍坊格林
1.12其他补充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权随时终止或延期本项招标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25401246.70元(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预算由采购人提供)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商
4.2意向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验资时,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
4.3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 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年3月 18日9:00 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 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0元(不收取标书款)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电汇。
6.2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6.3截止时间: 2022 年 3 月 21 日 17:00 前。
6.4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递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3月 22 日09:00
7.2递交纸质版证明材料的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西路169号;
7.3递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邮箱:512106789@qq.com
7.4资格文件审核时间: 2022 年 3 月 22 日09:00
7.5资格文件审核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西路169号
7.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发送电子版证明材料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7.7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递交采购人要求的1.8及4.1-4.4项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留采购人存档。
注:1、资料邮寄或发送邮箱后请与接收人联系:那部长;电话号:18004618066
2、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供应商身份证明审核结果合格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7.8放弃成交的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100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2 年 3 月 22 日11:00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12: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西路169号
联 系 人:那部长
电 话:18004618066
施工项目负责人:刘润来
电 话:18004618107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20507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嘉汤项目交安材料采购项目(波形梁护栏部分)
1.3采购内容:嘉汤项目B1标段交安分部采购;
1.4交 货 期:按签订采购合同要求时间开始供货,供货进度保证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1.5付款方式及发票要求:签订合同后支付 20%材料预付款,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在供货期间无条件垫款,待业主工程计量款拨付后,按实际到场数量结算,意向供应商需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二青河林场(汤旺县)、结烈河村(嘉荫县);
1.7质 保 期:满足设计及国家规定;
1.8质量要求:质量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投标人需承诺近3年内无因质量和其他原因造成退货、违约等不良行为,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9采购数量:见附表。(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1.10收货检验方式:按设计重量及设计标准验收收货(采购人现场检测核算尺寸及重量,并进行质量检验),随车附带货物清单及出厂合格证、材质单等资料;
1.11品牌要求:天津友发、江苏国强、潍坊格林
1.12其他补充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权随时终止或延期本项招标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25401246.70元(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预算由采购人提供)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商
4.2意向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验资时,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
4.3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 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年3月 18日9:00 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 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0元(不收取标书款)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电汇。
6.2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6.3截止时间: 2022 年 3 月 21 日 17:00 前。
6.4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递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3月 22 日09:00
7.2递交纸质版证明材料的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西路169号;
7.3递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邮箱:512106789@qq.com
7.4资格文件审核时间: 2022 年 3 月 22 日09:00
7.5资格文件审核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西路169号
7.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发送电子版证明材料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7.7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递交采购人要求的1.8及4.1-4.4项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留采购人存档。
注:1、资料邮寄或发送邮箱后请与接收人联系:那部长;电话号:18004618066
2、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供应商身份证明审核结果合格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7.8放弃成交的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100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2 年 3 月 22 日11:00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12: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西路169号
联 系 人:那部长
电 话:18004618066
施工项目负责人:刘润来
电 话:1800461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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