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江怡苑B区房屋财产损失价值鉴定(三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08212024000008-1
二、合同名称:清江怡苑B区房屋财产损失价值鉴定(三次)
三、项目编号:N5108212024000008
四、项目名称:清江怡苑B区房屋财产损失价值鉴定(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路87号
联系方式:13881294468
供应商(乙方):四川国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科园南路88号2栋9楼907号
联系方式:科园南路88号2栋9楼907号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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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江怡苑B区房屋财产损失价值鉴定服务采购 | 1(项) | ¥598,000.00 | ¥598,000.00 | 一、房屋现状研究 根据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016年对清江怡苑B区3、5、6、7、8、9栋出具的主体结构的安全性鉴定报告和现场复核勘验情况对此六栋房屋进行损失研究与判定。需要分析房屋损失的成因并且推导出现状风险与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可能导致损失的要点进行逐一分析并出具具有可行性的现状分析研究报告,内容贴合实际,能够对国家相关规定、政策进行响应。能够清晰合理阐明后续财产损失的目标任务。 二、财产损失价值鉴定 根据房屋现状研究结果,对房屋损失进行技术性手段评估并编制相应文件,出具相应的损失研究内容、判定的依据以及相关的技术性方式与措施、手段。提交的成果内容能够直接判定损失程度,包含但不限于损失鉴定表、概算表等形式。提交的成果能够满足相关单位的房屋财产损失价值鉴定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的要求。 三、成果要求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成果报告电子文档1份,纸质文档4份。 |
合同金额: 5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7月28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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