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万元
招标联系人-0553-38805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政策系列宣传视频制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三)项目概况:为广泛宣传医保惠民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市局计划统一制作宣传视频,拟制作宣传视频7份,单个时长在3分钟左右,我局拥有视频的全部权益。
(四)项目预算:1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取在市医保局网站予以公告,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由局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认综合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六)制作要求:
1、视频规格:全高清视频(1920*1080P);
2、语言字幕:中文汉语普通话;
3、宣传片制作时长:单个成片时长3分钟左右;
4、宣传片格式:①MOV(1080/50i/50Mbps)②MP4(1080/25P/8Mbps);
5、根据视频摄制需要,合理综合运用实景拍摄、航拍等手段表现;拍摄应包含航拍手段进行外景拍摄,拍摄器材利用高清拍摄。
6、上述制作费用包含视频的整体设计方案制定(整体创意、风格、表现形式,拍摄设计理念、创意策划设计、分镜脚本及其展示的风格等,创作思想,需要通过芜湖市医保局认可)、文案策划(包括脚本、解说词)、分镜头设计(画面序列、章节描述、画面说明及描述)、拍摄(包括拍摄人力资源费、拍摄器材费等)、后期制作(包括数字高清校色、调色、动画特效、剪辑合成、音乐创作、音效制作、配音配乐、字幕制作与专业配音等)、交通食宿、税费等所有费用。
(七)时间要求:确认中标后,在40天内完成拍摄视频、制作录音旁白、剪辑制作,样片符合我方要求定稿后在3个工作日内交付成片(符合1920*1080P标准)。
(七)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二)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的法人单位,有视频制作资格;
(三)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保障;
(四)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对本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
(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三、综合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评分标准如下:
(一)报价(满分30分)
按照平均价进行排名,以平均价为基准,报价与平均价相差绝对值最小的得满分,其余按照与平均价相差的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递减5分。
平均价计算方法:当投标人数少于4个(含)时,平均价为所有投标报价(或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数大于4个(不含)少于12个(含)时,平均价为去掉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或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数大于12个(不含)时,平均价为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投标报价(或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二)供参考样片(满分50分)
投标者在将投标函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提交至市医保局综合科,同时将过往公司制作的同类型供参考样片1份发送至市医保局综合科:ybj20190424@163.com,样片名称命名为“公司名称(样片)”,样片规格为wmv制式,时长3分钟左右。此项采取主观评分,不设置最低分。
(三)业绩(满分20分)
自2022年以来,制作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宣传视频,每件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每一件加4分,满分20分。
四、询价须知
(一)询价材料:必须包括投标函、业绩材料(行政事业单位合作名单与服务合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包含视频制作类服务营业范围),投标函(模板见附件),视频制作方案,材料不得缺项且均需加盖公章。
(二)材料送达:投标人需将询价材料密封(封口加盖公章)后于 2023年11月8日17时30分前送达给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地址:皖江财富广场C1座9楼903室)。逾期或未密封将不予接受。
(三)特别约定:对于成片定稿前后视频修改,不得另行收费。
五、成交方式
按照《芜湖市医疗保障局自行采购管理制度》,采取综合评标法成交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并电话通知。
六、付款方式
成交单位交付的每单个视频成品符合我单位验收要求的,则支付成交单位单个视频制作费用的100%;若成交单位交付的每单个视频成品不符合我单位验收要求或未通过我单位验收小组验收的,我单位有权责令成交单位限期改正,成交单位拒不修改的或经修改2次仍未通过验收的,我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只支付成交单位单个视频制作费用的6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医保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553-3880535。
 
附件:投标函.doc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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