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源电力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海上风电海缆及平台结构材料表面可溶性盐含量及内部腐蚀缺陷检测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08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龙源电力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海上风电海缆及平台结构材料表面可溶性盐含量及内部腐蚀缺陷检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龙源电力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海上风电海缆及平台结构材料表面可溶性盐含量及内部腐蚀缺陷检测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505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5051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11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申玉战 电话:010-57337286
邮箱:12010391@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龙源电力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海上风电海缆及平台结构材料表面可溶性盐含量及内部腐蚀缺陷检测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505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5051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西安交通大学 |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08.000000 | 325.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事业单位法人证、/、1210000043523020R、2026年10月12日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CMMI 2.0 三级认证、/、55308、2024年12月08日 3、CNAS 17025 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L4007、2025年03月06日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31020341708、2029年12月28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吴坚 | 杭玉桦 |
业绩 | 1、新能源场站集电线路绝缘性能数据采集、分析和诊断专业软件技术服务合同、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高温气冷堆蒸汽发生器螺旋换热管电器超声导波增强监测方法及软件开发、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3、带电 条件 下绝 缘子 盐密 污密 远程 原位 检测 关键 技术、浙江 华电 器材 检测 研究 院有 限公 司、2023.9.21 | 1、红沿河核电2024~2025年老化与寿命管理技术服务、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2024年5月13日 2、2021年岭澳三四号机组消防管道排查及评估、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3、三电消防水管道腐蚀定期检测与评估、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11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申玉战 电话:010-57337286
邮箱:12010391@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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