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启东市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度启东市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项目即将实施,现就2023年度启东市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服务内容
(一)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业务标)
1.工作目标
从新时期林业资源高质量保护发展需求入手,以国土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以现地样地调查与遥感图斑监测为基础手段,结合国家下发的变化图斑及各类资源增减变化档案资料,完成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重点公益林监测、沙化监测、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等4项常态化工作,强化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衔接,掌握林草湿资源年度变化情况,更新林草湿资源“图数库”,为科学开展林业资源保护修复、监督管理、科学利用提供决策依据,为林长制督查考核、智慧林业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在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框架内,开展启东市国土三调林地外的森林资源调查工作,查清启东市森林资源基准底数,为年度综合监测工作及森林覆盖率测算提供本底。
2.主要任务
(1)森林资源定期调查
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时点,接续推进林地范围内小班优化更新工作,同时采用遥感判读与现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据收集归整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利用档案资料,对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林地范围外的森林资源开展小班区划和属性调查,全面查清启东市范围内各类森林资源种类、数量、质量、结构和保护利用情况,形成森林资源数据库,并纳入相关信息平台。根据预区划成果,森林资源定期调查总图斑数约60383个,蓄积量控制样地1680个。
①小班区划
以收集归整的森林资源档案资料为依据,以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为底图,以省级统一下发的森林资源预区划图斑为参考,对林地范围外有森林资源覆盖的小班进行区划勾绘,确保小班符合《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有关区划要求。
②属性调查
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要求,对各类森林资源覆盖小班的植被覆盖类型、优势树种(组)、起源、年龄、树种组成、龄组、乔木郁闭度/灌木覆盖度、灾害等级、灾害类型、平均胸径、平均树高、每公顷株数、每公顷蓄积、蓄积量、森林类别、事权等级、林种、保护等级、林木所有权属和林木使用权属等主要林地林木保护管理因子、林分因子进行实地调查并记录填报。
(2)图斑监测
以国家下发的变化图斑为基础,结合收集的年度造林绿化、建设项目用地、林木采伐、生态保护修复、林业灾害损失等业务管理资料,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图斑监测,包括变化图斑验证核实、图斑补充区划和相关属性因子完善并更新林草湿资源底图,获取 2023 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数据。
(3)数据库建设
在完善森林小班区划、属性调查和林草湿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基础上,构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并纳入江苏智慧林业平台。
(4)统计分析
开展统计分析,产出森林湿地现状、动态和评价数据,统计计算启东市森林湿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总量数据,以及森林湿地资源的质量、结构、生态状况等方面的指标数据;编制成果报告。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采购人提出的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二)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县级验收(监理标)
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检查办法制定2023年度启东市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成果的专项验收实施方案,对2023年度启东市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的成果质量进行全过程跟踪验收,并进行全流程质量验收记录,编制相关验收成果报告。
2.在全过程跟踪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及时用书面形式出具详细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意见直至成果通过验收。
3.对每次整改后的成果需一对一的出具复验结果。
4.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上级部门的要求,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马上开展工作,供应商须无条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各项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按时提交相应成果。
2023年7月底前完成小班区划并提交市级验收。
2023年9月,迎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质量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修改完善调查监测成果并报市局工作专班审定,将调查监测成果上报市局。
注:①上级主管部门如对以上项目工作时间有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成果。
②签订合同后,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的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至少组建3个项目工作组,制定技术方案,同时落实每个工作组投入的项目组成员及配备的设备仪器,并将详细的实施方案提交给采购人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以组织实施。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的进度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和设备仪器等方式按时提交相应成果。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县级验收的成交供应商须根据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的开展进度投入充分的验收人员及设备仪器进行全过程的跟踪验收工作。
③工作组组长必须通过“2023年江苏省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培训”考核,且考核评定等次良好以上。
三、服务范围
启东市全域。
四、技术规范
1.《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 号);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22〕96 号);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的通知》(办资字〔2023〕34 号);
4.《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林办资〔2023〕6号);
5.《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规程(试行);
6.《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32/T 2168-2012);
7.《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质量检查办法(试行)》;
8.其他现行的国家和省行业标准。
五、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一)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主要成果包括数据库、统计表、图件、成果报告等。
1.数据库。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库、森林资源定期调查数据库、林草湿图斑监测数据库等,以及调查监测资料数据库和调查相关表格等电子文档。
2.实地举证成果。通过现地核实拍照、无人机拍照、亚米级卫片、 档案资料等方式形成的举证成果。
3.统计表。各类植被覆盖类型面积统计表、各类森林草地湿地面积或蓄积统计表及各类分项统计表等。
4.图件。包括以乡镇为单位编制的林相图,以县级为单位的森林资源分布图、森林分类区划图和专题图等。
5.成果报告。包括森林资源定期调查成果报告和质量检查报告,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报告等。
(二)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县级验收主要成果包括问题清单,整改意见,复验结果,验收成果报告等。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类型、内容、格式以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提交成果的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六、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且必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符合上级部门的标准规范并最终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7月7日17:00前,送或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至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联系人:庄女士,联系电话:18651310609。
3.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与分析、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4.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本项目成果通过林业主管部门检查合格,上报省局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附件:2023年度启东市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项目询价表.doc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3日
一、服务内容
(一)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业务标)
1.工作目标
从新时期林业资源高质量保护发展需求入手,以国土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以现地样地调查与遥感图斑监测为基础手段,结合国家下发的变化图斑及各类资源增减变化档案资料,完成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重点公益林监测、沙化监测、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等4项常态化工作,强化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衔接,掌握林草湿资源年度变化情况,更新林草湿资源“图数库”,为科学开展林业资源保护修复、监督管理、科学利用提供决策依据,为林长制督查考核、智慧林业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在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框架内,开展启东市国土三调林地外的森林资源调查工作,查清启东市森林资源基准底数,为年度综合监测工作及森林覆盖率测算提供本底。
2.主要任务
(1)森林资源定期调查
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时点,接续推进林地范围内小班优化更新工作,同时采用遥感判读与现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据收集归整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利用档案资料,对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林地范围外的森林资源开展小班区划和属性调查,全面查清启东市范围内各类森林资源种类、数量、质量、结构和保护利用情况,形成森林资源数据库,并纳入相关信息平台。根据预区划成果,森林资源定期调查总图斑数约60383个,蓄积量控制样地1680个。
①小班区划
以收集归整的森林资源档案资料为依据,以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为底图,以省级统一下发的森林资源预区划图斑为参考,对林地范围外有森林资源覆盖的小班进行区划勾绘,确保小班符合《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有关区划要求。
②属性调查
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要求,对各类森林资源覆盖小班的植被覆盖类型、优势树种(组)、起源、年龄、树种组成、龄组、乔木郁闭度/灌木覆盖度、灾害等级、灾害类型、平均胸径、平均树高、每公顷株数、每公顷蓄积、蓄积量、森林类别、事权等级、林种、保护等级、林木所有权属和林木使用权属等主要林地林木保护管理因子、林分因子进行实地调查并记录填报。
(2)图斑监测
以国家下发的变化图斑为基础,结合收集的年度造林绿化、建设项目用地、林木采伐、生态保护修复、林业灾害损失等业务管理资料,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图斑监测,包括变化图斑验证核实、图斑补充区划和相关属性因子完善并更新林草湿资源底图,获取 2023 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数据。
(3)数据库建设
在完善森林小班区划、属性调查和林草湿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基础上,构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并纳入江苏智慧林业平台。
(4)统计分析
开展统计分析,产出森林湿地现状、动态和评价数据,统计计算启东市森林湿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总量数据,以及森林湿地资源的质量、结构、生态状况等方面的指标数据;编制成果报告。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采购人提出的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二)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县级验收(监理标)
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检查办法制定2023年度启东市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成果的专项验收实施方案,对2023年度启东市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的成果质量进行全过程跟踪验收,并进行全流程质量验收记录,编制相关验收成果报告。
2.在全过程跟踪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及时用书面形式出具详细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意见直至成果通过验收。
3.对每次整改后的成果需一对一的出具复验结果。
4.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上级部门的要求,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马上开展工作,供应商须无条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各项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按时提交相应成果。
2023年7月底前完成小班区划并提交市级验收。
2023年9月,迎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质量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修改完善调查监测成果并报市局工作专班审定,将调查监测成果上报市局。
注:①上级主管部门如对以上项目工作时间有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成果。
②签订合同后,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的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至少组建3个项目工作组,制定技术方案,同时落实每个工作组投入的项目组成员及配备的设备仪器,并将详细的实施方案提交给采购人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以组织实施。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的进度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和设备仪器等方式按时提交相应成果。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县级验收的成交供应商须根据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的开展进度投入充分的验收人员及设备仪器进行全过程的跟踪验收工作。
③工作组组长必须通过“2023年江苏省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培训”考核,且考核评定等次良好以上。
三、服务范围
启东市全域。
四、技术规范
1.《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 号);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22〕96 号);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的通知》(办资字〔2023〕34 号);
4.《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林办资〔2023〕6号);
5.《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规程(试行);
6.《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32/T 2168-2012);
7.《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质量检查办法(试行)》;
8.其他现行的国家和省行业标准。
五、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一)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主要成果包括数据库、统计表、图件、成果报告等。
1.数据库。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库、森林资源定期调查数据库、林草湿图斑监测数据库等,以及调查监测资料数据库和调查相关表格等电子文档。
2.实地举证成果。通过现地核实拍照、无人机拍照、亚米级卫片、 档案资料等方式形成的举证成果。
3.统计表。各类植被覆盖类型面积统计表、各类森林草地湿地面积或蓄积统计表及各类分项统计表等。
4.图件。包括以乡镇为单位编制的林相图,以县级为单位的森林资源分布图、森林分类区划图和专题图等。
5.成果报告。包括森林资源定期调查成果报告和质量检查报告,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报告等。
(二)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县级验收主要成果包括问题清单,整改意见,复验结果,验收成果报告等。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类型、内容、格式以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提交成果的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六、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且必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符合上级部门的标准规范并最终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7月7日17:00前,送或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至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联系人:庄女士,联系电话:18651310609。
3.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与分析、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4.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本项目成果通过林业主管部门检查合格,上报省局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附件:2023年度启东市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项目询价表.doc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