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黎高速公路 K12+490 处 G356国道至中新村施工道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人名称)的靖黎高速公路K12+490 处 G356国道至中新村施工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靖黎高速公路K12+490 处 G356国道至中新村施工道路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靖财采计(2024)2012
3、委托代理编号:HNQF-CG-2024011
4、采购项目预算:191.3328万元
6、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工期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靖黎高速公路K12+490 处 G356国道至中新村施工道路改造工程 | 靖黎高速公路K12+490 处 G356国道至中新村施工道路改造工程 | 180日历天 | 1项 | 1913328.00 | 1913328.00 | 否 | 否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t监狱企业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①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供应商应按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后不允许更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七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管家塘5栋3单元)
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和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及本采购邀请公告中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到湖南七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管家塘5栋3单元)领取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管家塘5栋3单元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管家塘5栋3单元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郑先生
2、电话:18974579525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地 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3)联系人:彭涛
(4)邮 编:418400
(5)电 话:13307451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七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管家塘5栋3单元
(3)联系人:郑先生
(4)邮 编:418400
(5)电 话:18974579525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湖南七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