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JXG-2022-CG-3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襄城计备【2022】XM77号
三、项目名称
欧庙镇中医药产业振兴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北四段1号2楼
中标(成交)金额:63(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欧庙镇中医药产业振兴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并提供付款建议,审核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进行成本分析与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调整,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方面的价格信息咨询,审核已完工程的结算,提供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其他技术咨询服务。不含预算审计和结算审计。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完成全部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任务为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规划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肖楠,陈怀喜,袁飞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9-19
2、评审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中航大道50号(U7运动场院内)二楼办公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的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0.94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襄城区欧庙镇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建设大道14号
联系方式:0710-2211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中航大道50号(U7运动场院内)二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13545302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杨
电话:1354530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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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庙镇中医药产业振兴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竞争性磋商文件.pdf欧庙镇中医药产业振兴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 | 采购人: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镇长电话:0710-2211354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建设大道14号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邵杨电话:13545302775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中航大道50号(U7运动场院内)二楼办公室 |
2.3 | 监督管理部门 | 名称:襄阳市襄城区财政局 |
3.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的标准计取,碳商供应商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该费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要求支付代理服务费。该项费用供应商应计入碰商报价中,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2.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4.1 | 踏勘现场 | 0不集中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口集中组织,踏勘时间:路勘集中地点: |
5.1 | 答疑会 | 0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6.1 | 分包 | 口允许0不允许 |
8.2 | 供应商提疑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138 | 报价方式 | |
14.1 | 备选方案 | 口接受备选方案0不接受备选方案 |
15.1 | 联合体碳商 | 口接受联合体0不接受联合体 |
16.1 | 资格证明文件 | 包括但不限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中小企业声明函7、提供关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的承诺,格式自拟。8、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备注: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 | ||
17.1 | 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 |
18.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 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U盘备份)一份,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
19.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 |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件启封处加盖单位章。2.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
19.3 | 样品 | 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无。 |
20.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提交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 | 竞争性磋商会地点及时间 | 磋商会地点: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磋商会时间: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
23.1 | 磋商小组人数 | 依法组建 |
23.2 | 评审专家的产生 | 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 |
26.1 | 磋商顺序 |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供应商现场抽签决定 |
29.1 | 最后报价 | 最后报价采用综合报价方式 |
33.3 | 成交公告发布媒体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35.1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
39.1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接受不接受 |
39.2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货物服务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工程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 |
41.1 | ||
41.1.1 | 其他说明 | 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往前推算3年或5年,以此类推。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4日。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适用该条款,“□”代表未选中不适用该条款。 |
41.1.2 | 磋商会要求 | 1.供应商代表需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并作为磋商代表参加磋商;未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
总报价 | (小写) |
总报价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2、本表不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磋商供应商将空白本表带到磋商现场,最终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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