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8月14日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智慧监管一体化平
金额
3516.0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s20230808fjsz01001001
预算金额3516.02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4
公告正文


2023年8月14日: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施工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20230808FJSZ 01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86.027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立完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
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4日08时00分到2023年09月03日16时00分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龙发改审字【202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立完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控制价:3516.0270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2.4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吉林化工园区东、中、西区三个区域内;
2.5计划工期:2023年9月15日-2024年3月15日,共182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4日上午8:00至2023年9月3日16:00前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4日09时00分,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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