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110kV珠江国际城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金额
609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110kV珠江国际城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穗环管影〔2018〕5号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110kV珠江国际城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110kV珠江国际城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内容为:(一)新建110kV珠江国际城变电站,选址于从化区珠江国际城小区内,为全户内站,主变压器容量2×63MVA,无功补偿装置2×2×6000kVar;(二)新建2回110kV架空线路,1回T接110kV绿岗乙线,1回T接110kV绿水乙线。线路全长约4.2千米,其中新建同塔双回线路段长约0.5千米,新建双回路塔单侧挂线段长约1.7千米,利用已建110kV绿岗乙线预留横担挂线段长约2.0千米。项目总投资60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9万元。
《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污染排放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报告表》载明的建设项目经审批部门批准动工建设的,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确保满足以下标准要求:
(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三)变电站、输电线路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四)设置地下贮油坑及事故油池,确保变压器绝缘油在非正常工况下泄漏时不外溢。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87533928、875316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执法监察支队,从化区环保局,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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