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强检计量标准建标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08: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强检计量标准建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NXDDLFW-【2023】055
项目名称:强检计量标准建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强检计量标准建标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 精密露点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0 | - |
1-2 | 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 高温黑体辐射源设备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1-3 | 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 心脑电图机检定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 | - |
1-4 | 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 脉搏血氧饱和度模拟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1-5 | 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 微波数字频率计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0 | - |
1-6 | 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定装置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56,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宝鸡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强检计量标准建标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 车载式充电桩(计)移动测试设备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强检计量标准建标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合同包2(宝鸡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强检计量标准建标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强检计量标准建标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网上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投标人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宝鸡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强检计量标准建标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网上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投标人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2、投标人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3/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宝钛路366号
联系方式:0917-2798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诺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413室
联系方式:0917-3327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锁工
电话:0917-3327441
宝鸡诺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