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粉煤灰、渣、石膏销售处理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dsc-zb【2024】003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淑雯138280002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粉煤灰、渣、石膏销售处理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粉煤灰、渣、石膏销售处理招标(项目编号:FDSC-ZB【2024】003号,招标代理编号:07-05-04A-2024-D-E18781),已由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粉煤灰、渣、石膏销售处理招标。
2.2服务期:服务期限为1+1年,合同首期签1年,首期到期后,经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表现进行评审同意、双方意见和协商一致,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1年。
2.3招标范围: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1×600MW煤粉炉机组所产生的粉煤灰、煤渣及脱硫石膏处理,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标包情况:本项目共分2个标包进行。标包A为粉煤灰和煤渣销售处理;标包B为石膏销售处理。
2.6中标单位家数:标包A:1家(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单位),标包B:1家(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单位)。说明:本项目可兼投兼中,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标包A、B进行投标,也允许同时中标2个标包。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荣誉、业绩、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 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库存能力,仓库位置须在珠江三角洲区域,并承诺履行社会责任,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粉煤灰、煤渣、石膏,不得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需提供承诺函及库存证明资料,格式自拟),具体要求如下:
3.5.1投标人须具备35000吨及以上的粉煤灰库存能力,以满足一定量的应急储存要求,并承诺履行社会责任,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需提供承诺函及库存证明资料,格式自拟,适用于标包A)。
3.5.2投标人须具备5000吨及以上的灰渣库存能力,以满足一定量的应急储存要求,并承诺履行社会责任,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需提供承诺函及库存证明资料,格式自拟,适用于标包A)。
3.5.3投标人须具备8000吨及以上的石膏库存能力,以满足一定量的应急储存要求,并承诺履行社会责任,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需提供承诺函及库存证明资料,格式自拟,适用于标包B)。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4年8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本项目投标人须对所有标包同时报名。
5.2 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3 报名、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
5.4 疑问反馈: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5 招标文件费用:
5.5.1 文件费用:售价人民币300元(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5.5.2 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6 已成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投标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如报名后放弃参与投标且不及时告知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层809-810室,投标文件递交对象为招标代理机构。
6.2 本项目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层809-810室。进行,欢迎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7.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项目招标师:沈银玲
项目主管:潘文辉 郭允琛
项目负责人:李淑雯 李志宏 13828000236
电子邮件:gczbjmjk@163.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41878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粉煤灰、渣、石膏销售处理招标(项目编号:FDSC-ZB【2024】003号,招标代理编号:07-05-04A-2024-D-E18781),已由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粉煤灰、渣、石膏销售处理招标。
2.2服务期:服务期限为1+1年,合同首期签1年,首期到期后,经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表现进行评审同意、双方意见和协商一致,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1年。
2.3招标范围: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1×600MW煤粉炉机组所产生的粉煤灰、煤渣及脱硫石膏处理,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标包情况:本项目共分2个标包进行。标包A为粉煤灰和煤渣销售处理;标包B为石膏销售处理。
2.6中标单位家数:标包A:1家(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单位),标包B:1家(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单位)。说明:本项目可兼投兼中,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标包A、B进行投标,也允许同时中标2个标包。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荣誉、业绩、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 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库存能力,仓库位置须在珠江三角洲区域,并承诺履行社会责任,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粉煤灰、煤渣、石膏,不得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需提供承诺函及库存证明资料,格式自拟),具体要求如下:
3.5.1投标人须具备35000吨及以上的粉煤灰库存能力,以满足一定量的应急储存要求,并承诺履行社会责任,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需提供承诺函及库存证明资料,格式自拟,适用于标包A)。
3.5.2投标人须具备5000吨及以上的灰渣库存能力,以满足一定量的应急储存要求,并承诺履行社会责任,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需提供承诺函及库存证明资料,格式自拟,适用于标包A)。
3.5.3投标人须具备8000吨及以上的石膏库存能力,以满足一定量的应急储存要求,并承诺履行社会责任,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需提供承诺函及库存证明资料,格式自拟,适用于标包B)。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4年8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本项目投标人须对所有标包同时报名。
5.2 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3 报名、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
5.4 疑问反馈: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5 招标文件费用:
5.5.1 文件费用:售价人民币300元(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5.5.2 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6 已成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投标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如报名后放弃参与投标且不及时告知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层809-810室,投标文件递交对象为招标代理机构。
6.2 本项目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层809-810室。进行,欢迎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7.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项目招标师:沈银玲
项目主管:潘文辉 郭允琛
项目负责人:李淑雯 李志宏 13828000236
电子邮件:gczbjmjk@163.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41878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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