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配套外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18.94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yxmzxwg010-sg
预算金额618.9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景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6604732618
中标联系人张弛
公告正文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配套外网工 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JYXMZXWG010-SG)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3 月 04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配套外 网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内蒙古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18.948309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17.692619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 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九部委第 23 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 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 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 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配套外网工程中标
候选人公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配套外网工
程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1、项 目名称: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配套外网工程
2、中标(成交)候选人:第 1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质市政公用 工程总承包壹级证号 D115012487 投标报价 6189483.09 元计划工期总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
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项目管理人员职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
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姓名王磊张弛薛海龙张慧王伟王晓辉王莉王晓彦证号
NMG2514244 20223013645 蒙建安 C2(2021)0010817 0151710491517001381
0152310900033000016 0152211100033000008 0151711491517001912 0152320215005202584 企业填报的业绩 1、满洲里市国门景区维修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二标段;2、呼和浩特市新城 区代州营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B)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3、元上 都遗址游客中心建设项目(新增部分室外工程);4、2020 年和 2021 年集宁区老旧小区 综合改造项目-小区内外配套工程;5、2019 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外围配套工程;企业获得 的荣誉 1、获得“2023 年度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2、荣获 2022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 业优秀企业(诚信典型企业);3、“鸿德教育园一建设培训大厦”获得 2022 年度第二批内蒙 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4、“锦泰榕城住宅小区 1#-8#楼标段”工程被评为 2022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5、获得 2020 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6、获得 2021 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7、获得 2022 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投标承诺 1、我公司承诺,该项目拟派建造师王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
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
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
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 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3、为了 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
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审判
法庭建设项目配套外网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一、严格 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
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 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以谋取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 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第 2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号 D315512726 投标报价 6176926.19 元计划工期总工期 60 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 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项 目管理人员职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 姓名胡晓莉云腮恒崔春梅李丹卿李昌李瑞英宁杰王美娟证号蒙 215171892840 20193008930 蒙建安 C3(2022)0013417 0152210400007000007 0152310900033000029 0152211100002000011 0152211400002000005 0152120215003101043 企业填报的业绩 1、呼 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西乌素图村民回迁小区雨水管网工程;2、武川县东区城镇管网改 造项目(第一批)施工二标段;3、卓资县卓镇自来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4、和林格 尔县盛乐镇市政管网连接线一期工程施工七标段;企业获得的荣誉 1、武川县帝锦城”获得 2021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质工程奖;2、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3、获得“诚 信达标企业”;4、获得“诚信示范企业”;5、获得 2020 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6、获得 2021 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7、获得 2022 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投标承诺 1、我公司承 诺,拟派往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配套外网 工程(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胡晓莉(姓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2、我公司承诺,自 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 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 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3、为了保护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 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 设项目配套外网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一、严格执行招 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 公众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
的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 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 同,不拒绝履行合同。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4、我 公司承诺,在此次投标活动中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中标后,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报的本项目 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所需人员、施工机械等在整个 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到位。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中标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 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 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 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 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 项并补偿招标人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有挂靠、转包及违 法分包等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5、我公司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6、我公司承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7、我公司承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无效标情况: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 /4、公示时间:2024 年 02 月 29 日—2024 年 03 月 04 日(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 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 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 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九部委第 23 号 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 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1.采 购人信息招标人: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联系 人:杨工联系电话:15754730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内蒙古景悦项目咨询有限公 司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和平西街北一街坊 29 号综合楼二楼(格兰云天对面)联系人:陈工徐工联系方式:16604732618(座机) 18547317775 邮箱:nmgjyxmzx@163.com3.监 督部门信息名称: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联系人:祝工联系电话:0473-6987354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57547301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景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海市海勃湾区和平西街北一街坊 29 号综合楼二楼(格兰云天对面)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16604732618
电子邮件: nmgjyxm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