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rcg-2020042101482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20200421014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奉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行政执法大队(原区城管大队)机械租赁设备及劳务外包定点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00421014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优惠率(%) 价格调整规则 优惠条件
1 行政执法大队(原区城管大队)机械租赁设备及劳务外包定点 3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金额小写: 3900000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玖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名称

单价上限值(元)

综合优惠率(%

投标报价单价(元)

1

普工

270/天

综合优惠率(3%

262/天

2

技术工(水电氧割高空)

380/天

369/天

3

5T货车

540/天

524/天

4

8T货车

720/台班

698/台班

5

中型货车高栏

800/天

776/天

6

搬家车

300/趟

291/趟

7

平板货车

800起步/次(根据远近)

776起步/次(根据远近

8

工具车

550/天

534/天

9

氧割

600/天/套

582/天/套

10

电镐

300/台班

291/台班

11

柴油风炮机

720/台班

698/台班

12

手工风炮机

200/台班

194/台班

13

电焊机

300/台班

291/台班

14

13吨挖机(含进出场费用)

2400/台班

2328/台班

15

14-30吨挖机(含进出场费用)

3600/台班

3492.00/台班

16

14-30吨炮机(含进出场费用)

4500/台班

4365/台班

17

大30吨挖机(含进出场费用)

3800/台班

3686/台班

18

大30吨高炮剪(含进出场费用)

12800/台班

12416/台班

19

环卫车

400/车

388/车

20

小3吨铲车

1700/台班

1649/台班

21

5吨铲车

2300/台班

2231/台班

22

大8吨铲车

2800/台班

2716/台班

23

叉车

1500/台班

1455/台班

24

吊车(25吨)

2400/台班

2328/台班

25

吊车(35吨)

3000/台班

2910/台班

26

吊车(50吨)

4500/台班

4365/台班

27

吊车(75吨)

6000/台班

5820/台班

28

吊车(100吨)

7200/台班

6984/台班

29

吊车(220吨)

16800/台班

16296/台班

30

吊车(260吨)

18500/台班

17945/台班

31

吊车(300吨)

21500/台班

20855/台班

32

吊篮(按月起租)

4500/台班

4365/台班

33

随车吊(6吨)

990/台班

960/台班

34

随车吊(10吨)

1200/台班

1164/台班

35

卷扬车(2.5吨)

290/天

281/天

36

清障车(3吨5座)

1500/台班

1455/台班

37

油锯

150/台班

146/台班

38

液压剪

100/台班

97/台班

39

绿网

260/捆(长20m*宽4米)

252/捆(长20m*宽4米

40

卸区费用(5吨))

20元/立方

19.4/立方

41

卸区费用(10吨)

20元/立方

19.4/立方

42

卸区费用(20吨)

20元/立方

19.4/立方

43

小编织袋(1750px×1250px)

3/只

2.91/只

44

大编织袋(3000px×1750px)

5/只

4.85/只

45

围挡

1元/天/平米(30天计租)

0.97元/天/平米(30天计租)

46

脚手架

4元/天/平米(30天计租)

3.88元/天/平米(30天计租)

47

单价合计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7-23 —— 2023-07-22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大队及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所属芙蓉区范围内的拆违、拆广告和市容整治等执法工作相关的机械设备租赁及劳务定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服务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大队指定范围朝阳街道,文艺路街道,韭菜园街道,五里牌街道,定王台街道,火车站的机械设备租赁及劳务外包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结算方式为劳务人员记工时(8小时/1天)制,按任务时段分期结算,结算后由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并且提供所有结算资料提交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一次性将结算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2、记工时每次不足4小时劳务人员按0.5天计,超4小时不足8小时劳务人员按1天计。

3、甲方结算款为最终含税款项。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书院南路支行(湖南奉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300153306105250103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时按量完成指定工作任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乙方根据甲方单次采购的具体情况确定劳务人员的数量及材料、设备,乙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

2乙方须为其派出的劳务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乙方须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来源合法可靠,性能良好且出厂时间不超过6年。乙方须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购买相应保险。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针对乙方的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适时跟踪、考核乙方管理人员具体落实情况,有权根据本单位工作的需要及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在现场调整劳动者具体岗位,要求乙方清退违反现场管理的劳务人员,要求乙方改正存在的违规作业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2、甲方因工作变化需要,外包项目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调整。

3、甲方在乙方劳务人员上岗前向乙方介绍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尽可能排除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规避可能对劳务人员造成的危害。

4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派出的设备与人员(驾驶员、操作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或被偷()和损坏等)其设备停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交齐所有结算资料后,甲方必须及时审核资料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劳务外包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有获取公平、公正劳务派遣的权利,甲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范围分配工作任务。项目开工前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负责安排人员到指定现场。

2、乙方派遣劳务人员为甲方工作,对工作项目的合法性有咨询权、知情权。

3、乙方有及时获取劳务薪酬的权利,甲方应该及时足额发放。

4、乙方应该按合同约定、按月劳务费明细表的实际金额全额发放至劳务人员手中,确保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

5、如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不符合甲方的条件,甲方要求退回的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应做好岗位人员的补充。

6、乙方应该保证其派遣劳务人员的合法性,其派遣的所有劳务人员应为本合同规定的有效劳务人员,并对其派遣的劳务人员承担管理责任,并对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劳务人员或造成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负全责。

7、安全施工:严守操作规范和各项安全防护方面的管理规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8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劳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持证上岗。

9、乙方对本合同的转包或分包无效,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全责。

三、安全责任

1、甲方指导、督促乙方做好项目施工及人员、机械、作业工具的安全工作。乙方对项目施工及人员、机械、作业工具等安全负完全责任(包括路途、作业过程及休息、就餐等)。

2、甲方保证施工项目的合法性,做好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警戒,保证施工现场不受外力冲击。

3、甲方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前期准备工作,告知并协助乙方排除施工场地、周边环境不安全因素,保证乙方施工条件和作业时间。乙方在项目施工安全工作准备不足时,可向甲方书面申请延期作业。

4、甲方监督乙方安全文明施工,不得指令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规施工。对上述指令乙方应立即指出并有权拒绝执行,如甲方坚持,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乙方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指挥。组织劳务人员按安全标准、要求佩戴好安全器具;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合法用工、文明施工、依法施工;坚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施工场地安全防护工作。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向甲方派遣的所有劳务人员与乙方是雇佣劳动合同关系,并保证所派遣的劳务人员符合甲方岗位工作要求。甲方与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不存在雇佣或其他民事关系。

7.违约责任

争议经协商,委托检测、鉴定、审核、申请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不委托检测、鉴定、审核,也不申请调解的,采取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芙蓉区王家湖路7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罗汉庄村朱树湾组
法定代理人: 肖科 法定代理人: 屈登高
委托代理人: 林国辉 委托代理人: 周玉东
电话: 0731-84717993 电话: 0731-85557958
传真: 0731-84717993 传真: 0731-8555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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