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家店镇林寨村南行组抛荒旱地整治工程
金额
12.1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hs2024-w024
预算金额20.73万元
招标联系人范主席0564-214118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4-331810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02008004 7c59015e-ba54-49e8-a91d-a1b07c7ccc44 2024-07-22 10:00:00.0

江家店镇林寨村南行组抛荒旱地整治工程

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江家店镇林寨村南行组抛荒旱地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AHHS2024-W024

发包人

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安徽恒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08

0564-3318108

发包方式

竞争性谈判

发包时间

20247221000

最高限价

贰拾万零柒仟叁佰叁拾叁元捌角肆分207333.84元)

建设工期

30日历天

资质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标)成交人

安徽伯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

壹拾贰万壹仟贰佰元整121200.00元)

公示时间

2024722日至202472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安徽恒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4-3318108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范主席

联系电话:0564-2141188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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