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家店镇林寨村南行组抛荒旱地整治工程
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江家店镇林寨村南行组抛荒旱地整治工程 |
||
项目编号 |
AHHS2024-W024 |
||
发包人 |
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安徽恒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08室 0564-3318108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发包时间 |
2024年7月22日10时00分 |
最高限价 |
贰拾万零柒仟叁佰叁拾叁元捌角肆分(207333.84元) |
||
建设工期 |
30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中标)成交人 |
安徽伯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金额 |
壹拾贰万壹仟贰佰元整(121200.00元) |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4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安徽恒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4-3318108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范主席 联系电话:0564-2141188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