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隆尧县南甫(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A区项目设计-项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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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07695001201 | ||||||||||||||||||||||||||||||||||||||||
招标内容: | |||||||||||||||||||||||||||||||||||||||||
隆尧县南甫(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A区项目设计-项目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尧县南甫(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A区项目设计已由隆尧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隆尧县南甫(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A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隆批投资【2023】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尧县隆业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隆尧县隆业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昭庆街西侧、德仁路北侧。2)建设内容:项目为居民安置楼建设,总用地面积17440㎡(约26.16亩),总建筑面积约51214.5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8111.78㎡,地下建筑面积约13102.81㎡(含人防约3575㎡)。共新建5栋住宅楼,其中:2栋-2+18F剪力墙结构住宅楼、1栋-2+15F剪力墙结构住宅楼、1栋-2+14F剪力墙结构住宅楼、1栋-2+7F剪力墙结构住宅楼;以及建设配套公建、地下储藏室、地下车库、室外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消防、绿化、道路铺装等工程。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文件。4)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9 00:00至2023-07-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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