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市引河北路(港西路-海洪路)工程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24
金额
1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哲文0513-6996133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鸣华0513-832485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2
公告正文

启东市引河北路(港西路-海洪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页右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招标条件

启东腾飞建设工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启东市引河北路(港西路-海洪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引河北路(港西路-海洪路)

2)工程规模:启东市引河北路(港西路-海洪路)工程道路全长约2900米,宽度24米。投资估算约10000万元(具体以设计成果为准),设计费(含测绘测量)约198万元

3)勘察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规划方案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5日历天;施工图技术审查时间:1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阶段:与现场施工进度同步]

4)质量标准:提交的勘察(含工程测量)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业主要求及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同时也要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2.2 招标范围

启东市引河北路(港西路-海洪路)工程红线范围内道路、桥梁、综合管网工程(雨水、污水、给水等管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路灯、景观绿化、大型土石方及其他配套市政设施等各阶段设计、审查及施工阶段跟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修测、管网排查、测绘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若中标人无相关资质,则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且得到招标人认可的单位实施;否则,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所发生的费用按另行委托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双倍从本项目合同价中扣除。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ü投标人o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 2021 年1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

注:类似工程设计指:单个项目合同总投资不小于6000 万元(或合同设计费用不小于1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

ü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ü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ü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ü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ü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其他详见评标办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 20241112 17 :00 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不署名形式网上提问,网上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经整理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第7条的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412020900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咨询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启东市引河北路(港西路-海洪路)工程设计、启东市港西路(世纪大道—引河北路)设计、启东市林洋南路(张江路(开发大道)--沿江公路)工程设计三个项目投标的,在满足评标及中标条件的前提下,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项目。若该投标人已被确认为上述某一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视为其自动放弃另外两个项目的投标资格;如因该投标人原因后续被取消中标的,招标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联系人:林哲文                 联系电话:0513-69961334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系人:周鸣华                 电话/传真:0513-83248588

 

     启东腾飞建设工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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