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0060100562
预算金额110.6万元
招标联系人孔洁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200601005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00601005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 其他服务 7个街道4大领域社工服务 1 1106000
 合计金额小写: 1106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万零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一、服务范围:望城区乔口镇、靖港镇、高塘岭街道、乌山街道、铜官街道、丁字湾街道、桥驿镇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2、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

3、城乡社区建设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机构,推动建立基层“三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机制

4、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开展养老服务等社会工作,为老年人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因2019年4月机构改革,优抚工作和防灾减灾工作已分别归口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应急管理局,不再属于其他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2-01 —— 2021-01-31

3.2 履行地点:望城区乔口镇、靖港镇、高塘岭街道、乌山街道、铜官街道、丁字湾街道、桥驿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项目服务周期三年,合同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政府采购机构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2)项目服务周期为2019年2月1日-2022年1月31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00,说明:项目经费按季度评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支付次数4次,每次支付项目经费276500元,第4季度经费,在年度评估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字湾支行(长沙市望城区社会组织联合会:8100000978610000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照《2020年望城区街镇社工站工作情况季度评分表》和《2020年望城区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年度评估表》验收合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参照甲方制定的评估标准进行;
2、甲方可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进行评估。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指导、监督乙方项目实施;

2、乙方须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指标及甲方要求的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工作。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项目指标调整,甲方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附加协议,附加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违约责任

若乙方年度评估验收不合格,甲方可根据评估报告追究乙方相应责任,从第四季度项目经费中扣除相应经费,且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2月1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望城区行政中心1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郭亮中路62号
法定代理人: 丁翔 法定代理人: 曹峰
委托代理人: 孔洁 委托代理人: 陈谦
电话: 0731-88082696 电话: 0731-88321823
传真: 0731-880800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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