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农大南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0086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010090939841
预算金额20086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璐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继尧024-8123152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东至三环高速路、西至沈水东路、南至新开河、北至东陵路。
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沈河城市开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沈阳农大南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
20232101009093984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00866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绿化工程、河道整治工程、道路工程(含桥梁)、公共停车场、市政管网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1)建筑工程包含住宅、中小学、幼儿园和多功能运动场等,总占地面积约8.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2)绿化工程占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3)河道整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4)道路工程(包含提升改造道路和新建道路)及人行跨河桥,全长约7000米。(5)公共停车场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6)市政管网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包含给水、电力、电信管线、热力、燃气、5G基站等配套设施)。(本项目采用社会投资人+EPC模式招标)
标段(包)名称
沈阳农大南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项目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202321010090939841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项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格要求。 ①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1) 勘察质量标准: 依据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满足设计、施工和验收需要。 (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包)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地质勘察及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 施工图设计、预算、专项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各项检验试验检测、竣 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运营等;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 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9-27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6-09-26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④项人员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③、④项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任命书由牵头人出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担任。 ②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 ③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书; ④施工负责人2人:房屋建筑工程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1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
合同估算价
200866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5家(含)。3、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8-28 00:00至2023-09-07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9-18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3-09-18 01: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具备①、②或单独具备③项业绩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具备①、②或单独具备③业绩要求。 ①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各一个; 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各一个; ③具有工程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均可。2、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1其他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1名,勘察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名,施工负责人2名,技术负责人1名,造价工程师2名,施工员3名,专职安全员3名,质检(量)员2名,材料员2名,资料员2名,以上人员均应持有相应执业或资格证书。4、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高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4845391
招标人
沈阳市沈河城市开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78号4楼
联系人
李璐
电话
024-84114350
邮箱
1869881049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步云山路11-1号3门
联系人
宋继尧
电话
024-81231520
邮箱
syhygs@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宋继尧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东至三环高速路、西至沈水东路、南至新开河、北至东陵路。
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沈河城市开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沈阳农大南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
20232101009093984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00866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绿化工程、河道整治工程、道路工程(含桥梁)、公共停车场、市政管网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1)建筑工程包含住宅、中小学、幼儿园和多功能运动场等,总占地面积约8.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2)绿化工程占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3)河道整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4)道路工程(包含提升改造道路和新建道路)及人行跨河桥,全长约7000米。(5)公共停车场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6)市政管网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包含给水、电力、电信管线、热力、燃气、5G基站等配套设施)。(本项目采用社会投资人+EPC模式招标)
标段(包)名称
沈阳农大南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项目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202321010090939841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项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格要求。 ①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1) 勘察质量标准: 依据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满足设计、施工和验收需要。 (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包)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地质勘察及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 施工图设计、预算、专项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各项检验试验检测、竣 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运营等;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 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9-27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6-09-26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④项人员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③、④项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任命书由牵头人出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担任。 ②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 ③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书; ④施工负责人2人:房屋建筑工程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1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
合同估算价
200866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5家(含)。3、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8-28 00:00至2023-09-07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9-18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3-09-18 01: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具备①、②或单独具备③项业绩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具备①、②或单独具备③业绩要求。 ①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各一个; 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各一个; ③具有工程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均可。2、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1其他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1名,勘察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名,施工负责人2名,技术负责人1名,造价工程师2名,施工员3名,专职安全员3名,质检(量)员2名,材料员2名,资料员2名,以上人员均应持有相应执业或资格证书。4、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高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4845391
招标人
沈阳市沈河城市开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78号4楼
联系人
李璐
电话
024-84114350
邮箱
1869881049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步云山路11-1号3门
联系人
宋继尧
电话
024-81231520
邮箱
syhygs@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宋继尧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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